****的****监管医院医疗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监管医院医疗服务
预算金额:****0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 01 |
****监管医院医疗服务 |
本次项目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1年。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中心院区派驻31人的医务团队提供医疗服务,并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青中街51号
三、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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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长青中街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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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时间 |
202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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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地点 |
****601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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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意见 |
张朝晖: 该项目自2024年9月23日开始,前后进行了4次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数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第2次公开招标采购失败后,于2024年11月18日进行了合理性论证,论证结论为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评审因素设置均合理,没有其他不合理因素。第4次招标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由前3****医院调整****医院外,其他评审因素与前3次没有变化,但仍然采购失败。第4次失败后,2025年4月11日进行了单-来源论证,并于2025年4月15日进行了公告,没有异议。现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预算均没有任何变动,根据《湘财购【2025】7号》文件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祥忠: 该项目前后经历四次采购,都不能满足招标有效要求。因对医院等级和效益有关,但本项目是专项内容需求,不能完全适用普通招标方式,根据《湘财购【2025】7号》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刘长锋: 本项目自2024年9月23日开始,先后进行四次公开招标采购,2025年4月7日第四次公开招标,投标截业后仅一家(****)参与投标,根据湘财购《湘财购【2025】7号》文件第十五条第四款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疑似日期错误11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并于2025年4月15****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综合上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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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专业) |
| 张朝晖 |
****中心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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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祥忠 |
****司法局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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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长锋 |
****血站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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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少容
电 话:133****6012
地 址: **市**区双科街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罗小波
电 话:180****8587
地 址:**市**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