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子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山西-长治-长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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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6-06-17 15: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县碾张乡鲍家河村东,分布于岚水河两岸台地上,灌区西起碾张乡关村,**宋村乡北李庄村,北起鲍店镇王家庄,南至鲍店镇小京村。灌区总面积约61.5km2,****水库,恢复原灌溉面积1.6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0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干管2条,长26.823km,灌溉支管11条,长24.578km,干斗管10条,长4.815km,支、****泵站2座,重建管理站工程,配套建设信息化平台一套。项目总投资10614.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1.88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2023年11月2日,****科学技术局出具了《关于**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字〔2023〕49号),项目代码:****。

2024年4月23日,****科学技术局出具了《关于**县关村灌区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字〔2024〕23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耕地、林地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行表土剥离,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利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水库施工时,应避开水鸟迁徙和集中停留季节;敏感区范围内施工应合理安排工作时段,不得在敏感区内设施工营地,按规定办理涉红线范围施工相关手续。运营期应做好生态管护,保证苗木成活率。

(二)认真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岚源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工程施工前,应关闭连界干渠水闸,保护水源地水质。工程管线穿河段施工应避开雨季和汛期,采取分段施工方式,减少同期废水产生量;基坑水、试压废水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钻孔泥浆重复利用,施工结束后,泥浆池内投入絮凝剂静置,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每处施工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洗车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旱厕收集处理,定期清掏。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你单位应加强水**统一管理,按供水计划实施供水,****水库水位、出库流量等的监测,****水库的影响。运营期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三)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区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废污水收集池等区域划为污染防治区,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产生的废水、固废等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管沟挖填土方随挖随用,减少土方存留时间。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排放检验和维修养护。

(五)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综合利****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和车辆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泵站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水泵与管道之间采用挠性连接,取水泵站夜间不工作,泵站厂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水质监测,进水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制定取水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巡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21日在**日报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6年1月19日通过**日报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岚水村、西王坡东村、关街村等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6年1月21日和1月26日出版的报纸《**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6年2月2日,通过**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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