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1JA38Y87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华茂 |
| 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工业区金流路1438号1幢厂房1F、2F、5F |
|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工业区金流路1438号1幢厂房1F、2F、5F |
| 经度:121.336386 纬度: 30.82106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0 |
| 金环许〔2024〕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 ****0116MA1JA38Y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宁****公司 |
| ****0117MA1J3K306H | 验收监测单位:**清宁****公司 |
| ****0117MA1J3K306H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0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 项目新租赁**区亭林镇金流****实验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新租赁**区亭林镇金流****实验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进行CAR-T细胞制备工艺的研发工作,实验内容包括T细胞制备和培养研发实验120mL/a、CAR-T细胞的培养研发实验6000mL/a、样本的生物检测1500批次/年、理化检测1000批次/年、核酸合成实验9批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进行CAR-T细胞制备工艺的研发工作,实验内容包括T细胞制备和培养研发实验120mL/a、CAR-T细胞的培养研发实验6000mL/a、样本的生物检测1500批次/年、理化检测1000批次/年、核酸合成实验9批次/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设****实验室,主要从事T细胞制备和培养研发、CAR-T细胞的培养研发、样本的生物理化检测、核酸合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实验室,主要从事T细胞制备和培养研发、CAR-T细胞的培养研发、样本的生物理化检测、核酸合成 |
| ****实验室环评报告表内实验流程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1)生物气溶胶G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生物气溶胶处理设施不变。 项目共设有29台生物安全柜,生物性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采用内循环,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HEPA)过滤后室内排放,过滤效率99.99%,不外排。 2)试剂挥发废气G2 经通风橱和吸风罩收集后,通过1套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于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设计风量为6000m3/h。 3****处理站臭气G3 废水处理站废气收集至楼顶经活性炭处理后由现有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7m,风量8000m3/h。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实验后道清洗废水(483t/a) 、水浴锅灭菌锅废水(0.8t/a)、制冰废水(5t/a)、洗衣废水(90t/a)、纯水制备尾水(208t/a),合计786.8t/a(3.2t/d),****处理站(AO+消毒工艺,30t/d****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园区污水总排口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无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室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免疫细胞治****基地(Ⅰ期)项目现有危废仓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1)生物气溶胶G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生物气溶胶处理设施不变。 项目共设有29台生物安全柜,生物性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采用内循环,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HEPA)过滤后室内排放,过滤效率99.99%,不外排。 2)试剂挥发废气G2 经通风橱和吸风罩收集后,通过1套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于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设计风量为4500m3/h。 3****处理站臭气G3 废水处理站废气收集至楼顶经活性炭处理后由现有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7m,风量8000m3/h。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实验后道清洗废水(483t/a) 、水浴锅灭菌锅废水(0.8t/a)、制冰废水(5t/a)、洗衣废水(90t/a)、纯水制备尾水(208t/a),合计786.8t/a(3.2t/d),****处理站(AO+消毒工艺,30t/d****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园区污水总排口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无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室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免疫细胞治****基地(Ⅰ期)项目现有危废仓库。 |
| (1)废气处理系统变动: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活性炭处理装置风量由6000m3/h变为4500m3/h。 变动前: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和吸风罩收集,通过1套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于1根2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风量6000m3/h。 变动后: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和吸风罩收集,通过1套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于1根2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风量4500m3/h。 (2)危废暂存区域变化:较原环评,危废暂存区域调整。本项目建设后,取消原环评中新增1幢2层一间危废暂存间(19m2),改为依托免疫细胞治****基地(Ⅰ期)项目现有危废仓库。 变动前:1幢2层新增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19m2、高度3m、体积57m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变动后:取消增加1幢2层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19m2、高度3m、体积57m3),改为依托免疫细胞治****基地(Ⅰ期)项目现有危废仓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区**工业区金流路1438号1幢厂房1F、2F | 实际建设情况:**市**区**工业区金流路1438号1幢厂房1F、2F、5F |
| 建设地点变动:增加租赁**区亭林镇金流路1438号1幢厂房5楼部分区域,对设备布局进行调整。 变动前:实验室项目租赁**区亭林镇金流路1438号1幢1F和2F****实验室,建筑面积2578m2。 变动后:项目租赁**区亭林镇金流路1438号1幢1F、2F和5F部****实验室,建筑面积增加220m2,变动后,建筑面积为2798m2。增加5楼220m2厂房,其中50m2设置为办公区,****实验室(兼具人员培训功能),将原2层实验室内的部分设备调整至5楼实验室,其中包括2台生物安全柜、1台培养箱、2台电子天平、3台生物反应器、1台混匀仪、1台显微镜、1台离心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8145 | 0.0787 | 1.8931 | 0 | 0 | 1.893 | 0.079 | |
| 0.0218 | 0.1001 | 2.1036 | 0 | 0 | 0.122 | 0.1 | |
| 0.0518 | 0.0046 | 0.0564 | 0 | 0 | 0.056 | 0.005 | |
| 0.0026 | 0.0014 | 0.004 | 0 | 0 | 0.004 | 0.001 | |
| 0.259 | 0.0092 | 0.2682 | 0 | 0 | 0.268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937 | 0.0967 | 0.1814 | 0 | 0 | 0.19 | 0.097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已完成 | 达标 |
| 1 | 试剂挥发废气处理设施 |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TVOC、NMHC、甲醇、乙腈、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根据《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从严执行;乙酸、乙酸酐、三乙胺、吡啶和硫酸雾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已完成 | 达标 | |
| 2 | 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TVOC、NMHC、甲醇、乙腈、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根据《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从严执行 | 已完成 | 达标 |
| 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