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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员会、****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约定的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合同附件“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度计量支付,每次支付比例:按当月度计量金额的88%,清单外的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的85%。当月度应支付额低于20万元的,联合甲方可纳入次月度一并支付:项目完工支付至计量金额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计量金额的9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项目结算款的97%,剩余3%提交本项目质保金后28天内支付。
合同附件“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更正为:(3)其他扣留方式:竣工结算后提交3%质保金。质保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为准。
招标人:****、****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