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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市**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续建)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2〕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因前期施工单位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现对该项目的剩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礼让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市**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道标准缓冲带示范工程、****示范区工程与支流水下森林示范工程。修复河道缓冲带约2.5万平方米,恢复河道沉水植被约1.2万平方米,****示范区约5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6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续建范围内的全部剩余工程施工、已完工程整改修复、设备安装调试、水生生物投放、水质达标治理、验收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本项目为续建工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续建时可能产生的对现场已完工程进行全面检测、鉴定、缺陷整改、结构补强、渗漏处理、锈蚀构件修复、破损部位更换、现场清理、临时设施拆除及安全文明整改,满足续建及竣工验收要求;承担因停工造成的材料老化、设备损坏、接口不匹配、系统不连通等全部修复、更换及完善工作。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礼让镇老营路64号 | 地 址: | **市**区双桂街道昌隆路6号8幢1-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潘航 | 项目负责人: | 唐义顺 |
| 电 话: | 136****2604 | 电 话: | 173****138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