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拟采购2026年度新媒体拍摄制作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至少2****政府/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运营或视频制作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
(一)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含税),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具体服务内容:
宣传渠道需要覆盖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政务微博;传统媒体及官方自有宣传端口:电视、广播、官方新闻网站等。
宣传内容需要包括短视频、图文短片、情景剧、动画等可视化形式,将医保参保、异地就医、门诊统筹、长护险、医保报销、基金监管、欺诈骗保整治等政策文件转化为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的通俗内容,消除群众政策理解盲区。
一是短视频全流程制作,包含前期策划、脚本撰写、实拍、后期剪辑、包装、字幕配乐,适配各渠道发布规范产出宣传内容;
二是全平台账号矩阵日常维护,负责新媒体账号发文、舆情监测及日常内容更新;
三是重大会议、政务活动现场跟拍、素材留存、图文及视频宣传供稿,兼顾线上线下宣传,完成各类临时宣传工作。依托全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展示医保工作动态,普及**政策,夯实政务宣传阵地。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上述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及总价,报价须为包含人工、设备、交通、税费等在内的包干价。
四、报价材料
要求报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密封(封面加盖公章):报价单(需包含具体服务项目、数量、单价、总价、税率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需同时提供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6:00前,逾期报送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434-****733
联系地址:**市**区紫气大路2215号金融街三号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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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