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公共场所安全生产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合同包(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元):0,更正为: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01 09:00:00,更正为:2026-07-03 09:2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01 09:00:00,更正为:2026-07-03 09:20:00。标书代写
****受****的委托,对**县公共场所安全生产能力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为:****,首次发布公告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现对招标文件中参数内容作如下更正:详见附件
原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3日09时2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均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8****5986
单位地址:**县**镇潘家村一社1号(309省道旁)
监管部门:****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马春光
联系电话:139****5222
单位地址:**县**镇西街25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唐润霞
联系电话:181****0941
单位地址:**省**州**县土桥镇外环路临街24号铺面
****
2026年6月17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7日
名称:****
地址:**县
联系方式:138****5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土桥镇外环路临街24号铺面
联系方式:181****094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管理员
电话:18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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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