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审计局拟采用竞争性磋****事务所中介机构参与**县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审计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
2.项目概述: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需要,****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集团及下属5个子公司2023年至今财务收支、经营情况、国有资产运营等事项的审计。
3.项目服务时间:2026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预计60个工作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0000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限价,超出视为无效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
(二)特定行业资质:供应商持有财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全体项目人员不存在与本审计项目利害关联、应当回避情形,须单独提供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四)项目服务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项目负责人须是合伙人或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具备国企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六)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年度决算审计、国企经营专项审计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正式审计报告关键页佐证;
(七)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分所****分所投标的,须提供总所授权)。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三、响应文件编制及必备资料(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价函及分项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无利害关系回避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附全体人员社保、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八)同类国企审计业绩佐证材料(合同、审计报告封面、定案表三选一);
(九)完整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包含审计总体目标、重点核查内容、实施步骤、质量管控、人员分工、时间保障、保密措施;
备注:全部资料统一按本条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提供标准模板的,必须严格使用附件格式;无模板资料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18:00,以我局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报名表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仅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后投递至指定邮箱:****@163.com。邮件统一命名:国企审计报名+单位全称。
五、现场磋商、递交响应文件、评审相关安排:
(一)递交要求:仅限已完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现场递交密封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未提前邮件报名单位现场不予接收文件。
(二)磋商时间:2026年6月24日15:00
(三)磋商地点:****审计局会议室(详细地址:**县****人民政府一楼)
(四)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总分100分。采购人****,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逐一磋商后独立打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评标流程:1.磋商小组先对所有供应商开展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现场抽签确定磋商顺序;3.磋商小组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4.全部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提交二次最终报价;5.磋商小组依据综合评分细则独立打分,评审完成后现场公示各供应商得分情况。
备注:至少有三个有效投标人投标的情况下方可达到开标条件,否则废标。标书代写
六、其他要求
(一)现场磋商环节须安排本项目负责人或核心业务人员到场,****小组答疑、沟通审计方案;
(二)成交供应商派驻审计人员,****审计局工作调度,原则上审计项目开展期间须保证派驻至项目的5名成员常驻工作地,审计工作结束前不能离开工作地。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派驻成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同时按周报送审计工作进度、阶段性问题清单;
(三)严格按照约定60个工作日时限完成全部审计工作,验收时完整移交全套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核对记录、正式审计报告及附表等全套电子+纸质资料;
(四)保密管理:中介机构及全体项目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审计法》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国企财务、资产、经营涉密资料,审计结束全部涉密资料回收销毁,不得私自复制、留存、外传;如发生信息泄露,承担全部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五)质量管控:审计发现重大风险、国有资产流失、违规违纪线索第一时间书面报送我局,配合完成审计整改跟踪、复核、回访工作。
七、联系方式
如有****审计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4****2682
****审计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