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天孚生物****公司**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天孚生物****公司**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3幢2层205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天孚生物****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3幢2层205室建设“天孚生物****公司**实验室项目”。 该项目建筑面积981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细胞培养室、准备室、细胞储存间、理化室、配液室、中心实验室、标记室、危废暂存间及办公区等,通过购置安装实验、检验设备及实验试剂、耗材进行细胞培养实验、检验及标记抗体的实验、检验。预计年研发标记抗体0.5g。该项目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收集措施、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产生的电热恒温水浴槽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无微生物及病原性物质)、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共用的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二)生物安全柜、送排风系统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材、废耗材、废防护用品、废培养基、废试剂瓶、层析填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物资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废滤材、废灯管、Proclin300抑菌剂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 |
****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