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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2026年“送清凉”物品采购项目(一包)澄清公告
****工会2026年“送清凉”物品采购项目(一包)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内容澄清如下:
原“双方权利与义务”中第二条“2、乙方提供的所有“送清凉”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甲方发现所购以上物品有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调换”修改为“2、乙方提供的所有“送清凉”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甲方发现所购以上物品有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调换”
此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之前发布的询比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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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