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中心****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中心****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燕罗街道环胜路1号
联系方式:0755-****059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宝****社区27区创业二路111号宏发玺玥大厦2701-2711
联系方式:136****33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心****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心****中心运营总体服务(2025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76
合同金额: 495.507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17
九、其他补充事宜:1、变更事项: (1)经与**市****公司协商一致,删除原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第(1)点中的“⑤管控指挥体系运行监测分析”; (2)删除原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第(3)点“园区数据支持服务”; (3)原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该项目需投入工作人员不少于18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修改为:“该项目需投入工作人员不少于17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变更金额:原合同第二条中“本合同总金额为¥****076.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伍仟零柒拾陆元整),此金额包括所有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一切税项。”修改为“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19.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伍万贰仟陆佰壹拾玖元整),此金额包括所有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一切税项。”原合同第二条第(三)款中“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后30天内,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修改为“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后30天内,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93050.6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零伍拾元陆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