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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厅有关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真实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等。
联系地址:赣江新区人民大道1299号
联系电话:0791-****8626
邮政编码:330000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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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