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18 11:4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市。
2、建设规模及内容:1.改造供水管网 10.926km及配套阀门等附属设施,其中:**路(北疆街--察哈尔街段)DN400主管道 1833m ,DN400~DN150支管道384m;**路(肯特街-**看守所段)DN400主管道 2980m ,DN400~DN150支管道610m;茶马大道(**路--鹏顺矿业东侧段)DN400主管道 4280m, DN400~DN150支管道839m ,管材为 K9级球墨铸铁管。2.对**市区内 3个小区进行二次供水设备维修改造,每个小区各安装无负压二次供水设备 1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行业发展,上下游已建拟建关联项目的影响;
4、项目建设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项目建设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6、本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的情况;
7、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影响;
8、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9、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10、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陈玉琳 电话:199****1098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