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司受****的委托,就****2026****卷烟厂车辆及电梯维保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卷烟厂车辆及电梯维保项目(一标段)二次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6月16日
评标地点:**市黄**路****书店广场B座5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155784.91元;
投标总报价(含税):165132.00元;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银洲****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149716.98元;
投标总报价(含税):158700.00元;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160369.81元;
投标总报价(含税):169992.00元;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伊滨区**路2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9-****3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公司
地址:**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双建、卞海新、张聪敏 0371-****8833
电话:0371-****8835
电子邮件:****@1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0379-****3079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