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景文花苑”地名已于2026年6月15日经****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序号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类别
地理概况
地名含义
批准文号
1
景文花苑
(Jǐngwén Huāyuàn)
城镇
居民点
位于**市钟埭街道。**界泾港,南至**西路,西至北站南路,北至**路。
“景文”代表景色宜人,文脉绵长,意为景致优美,充满人文气息的居住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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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