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1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92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九****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铁矿破碎站建设项目 | **自治区**市**鄂博******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铁矿采**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为提高矿石含铁品味,****铁矿采矿工程的手选改建为磁选式干选,拟在混合井旁新增一套处理能力60万吨/年小块干抛系统;主斜井旁新增一套处理能力40万吨/年小块干抛系统。购置破碎机、输送机、磁选机等设备生产干选精矿,配套建设缓冲仓、精矿堆场等公辅、储运及环保工程;给排水、供电等依托现有。 | (一)废气:破碎筛分废气、干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破碎筛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干选废气经喷淋降尘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筒仓废气经除尘器处理、混合井及主斜井小块干抛系统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喷雾降尘处理、堆场暂存废气采用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处理、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苫布处理,上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矿石喷雾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一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一般固废暂存处。废布袋收集暂存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石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用于**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区治理。 (五)生态保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本项目在原厂界范围内进行改建,且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项目在严格落实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对区域生态功能、天然牧草地、水土流失等影响途径有限、影响程度轻微,不会改变其生态系统结构与核心功能。 (六)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主要分布于危废贮存库。经计算判定,Q值为0.000165<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风险事故为废矿物油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布置生产区,规范地、科学地进行生产活动以及提高管理水平,危废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建设。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七)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
| 2 | **立鼎危险****公司废油泥与含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内****开发区**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化工产业区 | **立鼎危险****公司 | **华泰****公司 | 本项目拟建设1条废油泥及含油废物生产线,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原料预处理、自动进料、热裂解、冷凝、油气分离等生产工段;整个工艺过程系统控制按生产负荷连续自动进料,废油、油泥及含油废物在裂解炉内连续裂解,裂解油气连续自动出料,形成自动连续生产;项目设置2个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油泥、废油及含油废物,占地面积分别为1215m2和660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油、油泥与含油废物5万吨,年产15437吨燃料油。主要设备包括提升机、裂解炉、中心气包、渣灰贮存塔、冷凝塔、设备配套罐、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同时配套建设空压站、循环水系统、余热利用设施、化验室、配电室等公辅工程,供水、****园区。 | 1、废气 本项目原料储存、原料预处理及罐车装卸过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裂解炉燃烧废气、储****处理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并入1套SCR脱硝+两级氢氧化钠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净化后同经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2S、NH3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无组织废气包括原料存储、预处理及生产车间罐车装卸过程的未捕集废气,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在厂房外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废油泥及含油废物生产线排水、碱喷淋塔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裂解炉渣冷却循环水排水及地面冲洗水,生产****处理站处理达到企业循环水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处理站处理。待园区管网接通,生活污水经管网排至**片区污水****园区****处理厂)。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破碎机、筛分机、裂解炉、风机、泵类等生产设备。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 项目主要固废包括裂解炉渣、筛上物、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盐水、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化验室废液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项目裂解过程有裂解炉渣产生,裂解炉渣主要成分为原料中混入的无机盐、泥土等无机矿物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裂解炉渣需进行属性鉴别。裂解炉渣暂存于渣灰贮存塔,若渣灰贮存塔存储容积不足时,将渣灰贮存塔内的渣灰吨袋包装存储至渣灰暂存区,裂解炉渣进行属性鉴定后决定其处置方式及去向,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待鉴定废物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筛上物、污水处理污泥、浓盐水、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包装物、废催化剂、化验室废液、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油、废活性炭、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2,定期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中。 厂区建设2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分别为1215m2、660m2,其中1215m2危废暂存库1暂存本项目废油泥原料;660m2危废暂存库2暂存废油、含油废物原料及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危废暂存库全封闭,可防风、防雨、防晒,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不混合存放。建设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油类物质、石油气等。经报告书中计算判定,Q值为0.32952,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3 | 内****公司大丝束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变更) | 内蒙****园区 | 内****公司 | 中冶****公司 | 建设2条聚合生产线,5条原丝生产线,5条碳化生产线,3条DMSO溶剂回收生产线。建成后年产碳纤维产品10000t。项目通过聚合反应、纺丝、碳化处理、溶剂回收等工序生产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主要建设原料罐区、聚合车间、原丝碳化车间等主体工程,****处理站、锅炉房、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公辅、储运及环保工程,排水、供电、供汽均依托现有。 |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脱单脱泡废气 脱单脱泡废气主要成分为丙烯腈、DMSO、N2,经2套两级DMSO 冷凝吸收系统处理后由2根30m高排气筒。净化后的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和表6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2干燥、牵伸废气 干燥和牵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合并通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水洗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共设5套干燥、牵伸废气处理装置,5根15m高排气筒。净化后的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6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3各塔及浓缩釜不凝气 不凝气中主要成分为DMSO、丙烯腈、氨及水蒸气。各类塔及浓缩釜不凝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套“水洗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30m高排气筒,净化后的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4预氧化废气 预氧化废气主要含 HCN、NH3、CO 、CH4等污染物。预氧化废气经5台直热式焚烧炉焚烧后,由5根25 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碳化废气 碳化废气主要含 HCN、NH3、焦油、CO等污染物。碳化废气经5套“焚烧+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5根 25 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电解废气 电解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含NH3。电解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洗+活性炭设施”处理,原丝碳化车间1、原丝碳化车间2中的两条线共设1套废气处理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原丝碳化车间3的一条线单设1套废气处理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电解废气共计3套处理设施和排气筒。净化后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7锅炉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2台30t/h锅炉设置一根27m高排气筒,1台40t/h锅炉设置一根33m高排气筒,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8罐区废气 丙烯腈罐区废气经二甲基亚砜水溶液水洗吸收罐处理后与DMSO新鲜原料储罐区废气合并经水洗吸收塔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9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气体收集后,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净化,废气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 10危废暂存间废气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未高出周围建筑物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其中排放速率加严50%执行。 (2)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硫酸雾、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蒸馏车间脱水塔排水、蒸汽牵伸废水、电解后水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制氮装置排水、废气水洗塔废水、检验室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除纯水制备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回用外,其余生产废水与中水处理产生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通****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配制釜、脱单釜、水洗机、上油机、干燥机、脱水塔、退丝机、氧化炉、氧化废气焚烧炉、碳化炉、电解机、上浆机、卷绕机、尾气风机及各类泵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要求。 4、固废 **一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原料过滤渣、冷凝排空液、聚合过滤渣、凝固液残渣、废硅油、废上浆剂、精馏残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机油、污泥、废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残次原丝、残次碳纤维、废活性炭(纯水制备过程),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制氮分子筛、废反渗透膜,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原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丙烯腈(AN)、二甲基亚砜(DMSO)、丙烯酸甲酯(MA)、衣康酸(ITA)、偶氮二异丁腈(AIBN)、硅油、碳酸氢铵(NH4HCO3)、氰化氢(HCN)、氨气、硫化氢、天然气、液氨、硫酸,风险物质Q总=244.7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各种污染物不外排。即使发生事故可通过周密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后果,可将其影响控制在环境和人类生活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公众参与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