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引****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广,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先行示范,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特设立“2026年**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项目,现就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10名、**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190名(含基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人员95名)。
二、评选范围
(一)在农业(含水利、渔业、供销、粮食、林业、气象,下同)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
(二)长期服务农业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人员;
(三)长期从事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021年以来事迹突出,在推动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且群众认可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往届**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的个人不重复推荐为**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已获得往届**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的个人不重复推荐为**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同一个人仅推荐1项。
(一)被推荐的**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2021年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先进地位。
2.长期在科研或推广一线,引进消化、推广的技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和转化,并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被推荐的**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获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
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特别显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认知度。
3.在机制体制创**环境营造方面对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一)**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组织推荐**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候选人37名。经评选,将其中未入选的27名候选人列入**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二)**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以等额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6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者联系组织人事部获取相应申报表,于6月18日15:00前发送至****@126.com,联系人及电话:张楚立666951。
组织人事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