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及“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政府 2015 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34号)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民生保险’。通过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建立对自然灾害灾后人员伤亡补偿机制。大力发展民生保险,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救助减少治安风险,提高民众的满意度。”特申请购买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对突发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解决部分事故伤害保障,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相关标准:1、公园等公共绿化公众责任救助
(1)保险责任
非经营性设施意外事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在投保公园内因非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经营性设施意外事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在投保公园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先由经营方/供应商履行赔偿责任,在责任人无力赔偿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责任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人民币2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人民币20万元,每人财产损失限额人民币0.5万。
2、亮化设施救助
(1)保险责任
自然灾害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路灯、广告牌漏电、掉落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意外事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路灯、广告牌漏电、掉落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救助
(1)保险责任
自然灾害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 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市政道路、井盖、桥梁等设施倒塌、缺失、破损、陷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意外事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市政道路、井盖、桥梁、市政管网、管道等设施出现倒塌、缺失、破损、陷落、堵塞、结冰、积水、积雪等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特别说明
本保单项下赔偿责任若在车辆三者责任赔偿范围内,应由车辆三者险赔付,本保单在分项责任限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环卫意外事故救助
(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在环卫作业过程中及环卫机械设备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特别说明
本保单仅承担意外伤害事故。在作业过程中如因未设置隔离栏、路障等防护设施,造成第三者伤亡不属于本保单责任范围。
(3)免赔
①医疗费赔付:****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符合社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院减免、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医疗费用补偿后,针对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 1000 元后,按 100% 比例赔付,最高不超过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 2万元。
②财产损失:免赔额 500 元/每人每次,或者损失金额的 10% ,以高者为准,最高不超过每人财产损失限额人民币 0.5万元。
三、技术规格:(1)投标人应对被保险人出险报案、现场勘查、施救、理赔(赔款预付服务,常规案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2)投标人的承诺不得包含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制订有切实可行的保险工作方案,其中应包括有安全宣传预防、承保及理赔服务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配置、风险减量及防灾防损服务等内容,建立专门的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团队,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相应的事故预防及理赔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在风险顾问单位组织下,共同做好市政设施风险防控工作。
(4)中标的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投保、保费缴纳、送交保单、出险报案、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根据保险政策及其承诺,制作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宣传书籍资料,免费分发****政府。
(5)中标的投标人应与****单位协商,制订理赔服务方案,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清单,书面告知****办公室,有义务告知事故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事故材料备齐上缴后,中标的投标人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支付到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赔付的,须每隔 30 个自然日向****办公室报告赔付进度;拒绝赔付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供情况说明和依法解释。
(6)中标的投标人应根据保监部门核定的、中标签订的保单相关保险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承担服务对象任的保险责任。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书代写
(7)本次采购项目涵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中标的投标人应具备较健全的服务网络,及时为市域人口办理投保、理赔、保全及其他相关事宜。中标的投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有统一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对被保险人主管职责范围内常发、多发的公众伤害事件的理赔工作应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工作明显划分,充分提高**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定责、赔偿效率。对于保险纠纷和重大保险事故的理赔工作应考虑到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应提供良好的出险理赔服务。
(8)中标的投标人应对所承保的市政设施(公园/亮化设施/市政道路/公共垃圾站厕等)开展防灾防损查勘工作,并向投保人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协助投保人做好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制定工作。制作下发相关资料,要在投保地区开展安全演练或安全风险防范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知识、条款解释、理赔服务、防灾防损知识等)。
(9)中标的投标人应积极开展投保理赔服务工作,不得拒绝**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的要求。
(10)中标的投标人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制定科学的宣传计划与方案。****维护中心、****中心、户****维护中心、****中心了解**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的作用、了解投保的基本条件、了解承保理赔操作流程,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义务、理赔标准、索赔方式等。进一步增强市域人口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1)中标的投标人应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注明责任扩展或特殊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主管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公园/市政道路/亮化设施/公共垃圾站厕等)因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予以补偿。
时间:承保期限为壹年,具体起保日期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保险期间截止于起保日期满壹周年之对应日前一日二十四时止。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将****公司共同开展**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本次中标的保险机构作为本市范围的**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应安排专门的机构及人员,主动开展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2****公司应严格履行承保服务承诺,实施 365 天 x24 小时专业服务。
(3****公司每季度按规定应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提交**市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的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报表分析及说明,报表分析及说明中应包括被保险人主管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各项目保费金额、出险次数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防灾防损建议等内容。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验收。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由****作为采购人,以****作为投保人,处理后续合同相关事宜。本项目采用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应包含保障、培训、安全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