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城市管理局淅川县城区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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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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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市****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净月高****基地项目A7栋4层 672,600.00 评审总得分:81.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提交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家傲、安海琴、王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12,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 址:**县金河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中段
联系人:刘金定
联系方式:159****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示范区**街道长江路中达宝城天润苑B区20幢1604
联系人:赵航
联系方式:188****1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航
联系方式:188****1561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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