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9年主**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9年主**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 商务要求——二、服务实施要求——(六)安全管理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需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额不低于每人300万元,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每人50万元,保险期限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保单复印件及缴费凭证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处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中标人须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发生安全事故后须在1小时内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伤亡人员依法获得及时足额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因中标人未依法参保或保险额度不足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全额追偿并追究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轻或免除对采购人的赔偿责任;未按约定购买保险或保险失效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直至整改完成,并按合同金额的1%-3%/次扣除违约金。
现更正为:
(六)安全管理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需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保单复印件及缴费凭证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处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中标人须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发生安全事故后须在1小时内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伤亡人员依法获得及时足额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因中标人未依法参保或保险额度不足导致采购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全额追偿并追究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轻或免除对采购人的赔偿责任;未按约定购买保险或保险失效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直至整改完成,并按合同金额的1%-3%/次扣除违约金。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邓从荣
电话:199****0211
2、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黄**路71号
(3)联系人:罗路思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89****8530
(6)电子邮箱: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01室
(3)联系人:王英凡、邓从荣、李萌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5223、199****0211
(6)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