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治理欠薪工作相关要求,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部署,我市将在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开展无欠薪企业“流动**”季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备案)的从事建设施工的用人单位,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
二、评选标准
参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完善;
依法签订并全面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欠薪问题;
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各项管理要求。
三、评选周期及申报流程
评选周期。本次评选每季度开展一次,本季度评选工作6月17日开始推荐,6月24日推荐截止。
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市)评选机构提交《**市无欠薪企业 “流动**” 评选申报表》及项目台账、工资发放凭证、制度落实说明等佐证材料。
县级初评:各县(区、市)评选机构开展资料审核与实地核查,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级评审:市级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实地抽查,确定拟获奖企业名单。
公示公布:拟授予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评企业名单。
四、激励政策
获评无欠薪企业“流动**”的企业可享受多项守信激励。
工资保证金减免:一年内连续两次获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50%缴纳;连续四次获评,可按规定申请下一年度免缴工资保证金。
信用加分激励:项目人员实名制考勤达标、无违法违规及安全质量事故的,每个项目每月加守信分 0.5 分,逐月累计。
宣传及评优倾斜:通过官方平台对获评企业进行宣传展示,提升企业信誉,并优先推荐参评市级、自治区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荣誉。
五、动态管理
无欠薪企业“流动**”称号有效期为一个评选周期,期满需重新申报评选。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欠薪行为的,即刻取消称号及相关优惠政策,并依法依规处置。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严格规范评选流程。本评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89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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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