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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黔东****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 5000m3/d、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 1000m3/d, 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本次实施 2000m3/d”,更正2.2 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规模为 5000m3/d、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 1000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为 15698.6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 4100 万元”更正2.3建筑安装工程费为“项目总投资为 15698.61 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须知前附表1.1.4条工程概况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为 9520.9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 4100 万元”更正建筑安装工程费为“项目总投资为15698.61 万元”。 4.原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6年07月07日 10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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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