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五局/****公司/****公司****中心 | |||||||||||||||||||||||||||||||||||||||||||||||||||||||||||||||||||||||||||||||||||||||||||||||||||||||||||||||||||||||||||||||||||||||
| 发布时间:2026-06-17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03 09:30:00 | |||||||||||||||||||||||||||||||||||||||||||||||||||||||||||||||||||||||||||||||||||||||||||||||||||||||||||||||||||||||||||||||||||||||
| 各投标人: 我司2026年6月5日发布的《****集团****公司(级配碎石、机制砂及水稳料)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为:****),现对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7.3付款方式: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70%的货款,36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 15 %的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后30天内无息支付。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建行融通、云链金融、铁建银信、****公司、简单汇、联易融(工行)等),贴息费卖方承担。 调整变更为:7.3付款方式: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70%的货款,36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25 %的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后30天内无息支付。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建行融通、云链金融、铁建银信、****公司、简单汇、联易融(工行)等),贴息费卖方承担。 2、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是原生石还是再生石 要求采用原石子,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的技术要求。 3、对投标物资报价表,调整后的报价表详见附件一 4、投标截止时间由“2026年6月29日09:30”,调整为“2026年7月3日09:30”;开标时间由“2026年6月29日09:30”,调整为“2026年7月3日09:30”。标书代写 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组织单位:****集团****公司 设****招标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投标物资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01-DC 投标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投标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备注:1、数量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2、如采购物资有不同增值税率,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3、以上价格已包含材料费、运费、验收、人工费、装卸费、税金。4、每批货物进场,实测该批货物含水率,并按实扣除相应的含水率。5、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样品送至项目部。6、机制砂按浮动价结算,级配碎石与水稳料按固定单价结算。标书代写 (1)机制砂含税到站单价=A1,基准价=B1,综合单价=Y,则A1=B1+Y。综合单价Y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供应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均参照上月信息价(如结算周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则参考2022年4月的信息价),若信息价出现上半月信息价和下半月信息价,以下半月信息价为准。 (3)基准价B1=结算周期内均参照上月信息价/1.5,(1.5为机制砂立方与吨的换算系数) (4)本次投标基准价为****建设局发布的2026年3月份《**市建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中机制砂(综合)税前综合单价112.8元/m3÷1.5=75.2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