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设备备件(起重机配件类)供应商入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守正中诚****公司受****委托组织的****2026年度设备备件(起重机配件类)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平台编号:ZBXM-202605-10-0299/01)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交货期 |
| 一 | ******公司 | 669777 | 响应招标文件,合格 | 响应招标文件,按通知发货。 |
| 二 | ******公司 | 853039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只入围前两名投标供应商)
二、否决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科安****公司 | 递交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错误, 响应性审查不通过 |
二、公示期: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0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守正中诚****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姓名:胡艳杰
联系电话:0952-****4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守正中诚****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工
地址:****中心B座1801
联系方式:189****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