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政策,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申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办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现批复我县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详见附件),本次财政奖补金额依照工程项目和资金实际情况以定额方式补助,请各乡镇严格按相关程序抓紧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今年9月底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作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好项目建设。
二、严格把关,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实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规避有关部门监管、规避招标等违规情况。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项目资金补助资格。
三、项目建设涉及用地、用林、用海等红线问题,业主单位应按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各乡镇要严格审核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做好项目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存,确保各项目内业资料完整。
附件:**县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批复表
****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