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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1万吨/年 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1万吨/年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梧桐大道以南(景****公司厂房内)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2日(1个工作日)
联系人:潘文虎
联系电话:173****84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