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至紫云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第二次)办理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购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 项目名称: | 镇宁至紫云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第二次)办理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省**市或镇宁、紫云项目现场) |
| 项目概况: | 镇宁至紫云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起点位于**省**市镇**丁旗街道东南侧的镇宁分输站,终点位于**省**市紫**五峰街道幸福园村的紫云分输站,沿线途经**县丁旗街道、宁西街道、白马湖街道、江龙镇、本寨镇、紫云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白石岩乡、五峰街道行政区,管道线路总长度为79.466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量0.95×10 Nm3/a,配套建设2座站场(已建镇宁综合站内合建镇宁分输站、**紫云分输站)。 本项目为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属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四年。项目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拟新增临时用地约20公顷(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涉及林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多种地类。临时用地用途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详见《黔自然资规〔2024〕2号》附件1临时用地申请范围)。 本次采购针对该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的第二次及第三次办理,首次办理已另行完成。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服务商可提供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查询截图(须体现日期,加盖服务商公章)。 (6)服务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7)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服务商须签署《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书》。 (8)分包、转包限制:服务商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9)联合体投标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 ||
| 其他: | -- | ||
标段一
| 标段/包名称: | 镇宁至紫云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第二次)办理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6-11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16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镇宁至紫云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第二次办理及第三次办理(首次办理已完成,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首次办理批复情况及当前临时用地实际需求,对勘测定界报告进行修编或重新编制; (2)对临时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进行修编或重新编制; (3)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编或重新编制; (4)组织专家对修编后的报告/方案进行再次评审(如主管部门要求); (5)将全部报批资料报送至县、市两级自然**主管部门,跟进办理第二次/第三次临时用地手续,直至取得对应的临时用地批复文件; (6)其他与第二次、第三次办理相关的协调、补正、补充材料等工作。 结算原则: 按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办理次数(第二次办理、第三次办理),以中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对应办理次数的投标总价进行结算。 每次办理的结算前提为:该次办理已全部完成(以取得相应临时用地批复文件为准)。若仅发生第二次办理,则结算第二次办理费用,结算总额不超过29万元;若第二次办理完成后需进行第三次办理,则分别结算第二次、第三次办理费用,第二次结算额不超过29万元、第三次结算额不超过10万元。若第三次办理未发生(即项目无需再次办理),则本次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任一次办理的实际结算价超过对应限价的,超出部分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任何工作项实际未发生的,采购人不支付该部分费用。 若因政策调整或主管部门要求,需额外开展编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有关的其他工作(如有),服务商应按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内容及要求完成,费用参照中标人在《报价明细表》中同类项目单价或协商确定;如未发生,则不支付该部分费用。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服务商可提供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查询截图(须体现日期,加盖服务商公章)。 (6)服务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7)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服务商须签署《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书》。 (8)分包、转包限制:服务商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9)联合体投标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候选人公示-公告签章文件.pdf | |
| 其他附件: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6-17 17:30:02 |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6-22 23:59:00 | |||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喀****公司
采购单位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851-****6539 |
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