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工程标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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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工程标前公示
日期:2026-06-17 17:39:12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

7640万

采购内容

****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2.1.1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_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实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供应商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预付款担保可采用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服务地点

**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综合评审法

****、****集团****公司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金桂路1号

联系人:张传华

联系方式:0561-****308采购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龚恒、李翔宇

联系电话:182****7520、198****3688

邮箱:****@ah-inter.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

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5日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5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附件1:招标文件.docx

附件2:意见反馈书格式.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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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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