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县城玉湖片区排水建设工程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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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7

项目名称 **县县城玉湖片区排水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县玉湖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邓涛
联系人 汪府相 联系电话 187****8411
项目投资(万元) 5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26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dn800钢筋砼排水管网3.8千米,**dn1200钢筋砼管排水管网4.2公里,**雨水检查井及165座、雨箅子25个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施工扬尘采取材料覆盖、设置围栏、及时清扫、定时打扫、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 (2)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等,以减缓施工机械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管道清淤废气采取即清即运,对清出的淤泥加以覆盖,并对淤泥运输车做好防泄漏等措施,以减缓管道清淤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周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弃土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作业;(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省相关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数量,缩短其使用时间;并且严格管理施工机械的作业,尽量减少或避免强噪声的设备同时作业;(3)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4)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对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和消声器;(5)施工场界设置2m高施工围挡,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高硬质围挡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填方时,应及时对回填松散泥土进行压实,及时硬化;(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植物和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表土集中堆存,并用填土麻袋挡墙拦挡,表土表面采用遮阳网苫盖;(3)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和植被的占用。(4)完工后,按照设计资料采取植被恢复、覆绿等措施对地表进行恢复。
承诺:**** 邓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邓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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