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凡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审批
河北-保定-涿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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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7

项目名称 ****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 **省**市**市**坊镇贾村村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6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艳军
联系人 马红军 联系电话 136****9323
项目投资(万元) 16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公司对原有治理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由第三方进行检测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 苯乙烯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的要求。 广界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气采取安装集气罩加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并满足高出周围200米半径内建筑5米以上
其他措施:
无组织排放,冷压机和热压罐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过滤棉暂存至危废间,定期由**风华****公司统一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采购低噪音设备,基础降震,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
承诺:**** 张艳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艳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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