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框架协议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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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受****的委托,现就****2026-2028年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限额):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合计金额在100万(不含)以下(具体以实际委托的单个项目为准)。

采购需求:在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服务费在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详细采购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合计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征集人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范围:********公司。

入围供应商数量: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选定5家,当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选定4家,当有效投标单位=4家时选定3家,当有效投标单位=3家时选定2家;当有效投标单位<3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单个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征集人要求的期限,且单个项目成果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征集人下发的单个项目任务书要求)。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6年7月1日16:00(**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征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征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2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本次开标会议将于2026年7月2日09时30分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2),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进入。标书代写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6、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华**街866号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102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婺**秋滨街道宾虹西路876号4号楼301号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俞红英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0073 150****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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