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物业外包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园区物业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6年6月15日9时30分,****集团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园区物业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本****银行****园区物业服务,****银行****园区、****中心****中心,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工程设施设备运维、保养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综合服务,食堂餐饮,车辆驾驶服务以及绿植租赁、绿化养护、保洁耗材和小型维修耗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3年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59174.74元
3年一线劳动者工资成本报价(不含增值税):****9497.6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保利****公司
3年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19713.75元
3年一线劳动者工资成本报价(不含增值税):****6696.00元
公示期: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