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环境局《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及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平环监控发〔2023〕8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双量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