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C-XJD-26-02297]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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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终止公告
合同编号: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采购订单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用户:****


目 录

1.定义

2.工作内容

3.工作流程

4.项目机构及人员

5.项目联系人

6.基础信息的提供

7.文件资料

8.工作要求

9.价格及支付

10.履约保证

11.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技术风险的承担

13.工作成果的交付

14.验收

15.培训与服务

16.工作成果的归属

17.财产归属

18.知识产权

19.质保期

20.保密

21.廉洁协议书

22.诚信履约承诺

23.疫情和舆情管理

24.安全健康环境和应急管理

25.安全保卫

26.转包与分包

27.索赔

28.违约责任

29.第三方核责任

30.合同变更、终止

31.不可抗力

32.合同生效

33.签订日期

34.争议解决

35.合同组成文件

36.份数

37.特别约定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合同价格组成表》

附件3《项目人员名单》

附件4《廉洁协议书》

附件5《保密协议书》

附件6《验收报告》

附件7《履约保函》

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附件9《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协议》

附件10《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附件12《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附件13《承包商考核管理》

附件14《保障合同应得款项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6《合同补充条款》

附件17《网络和数据安全协议》

附件18《核安全十条红线规定》

附件19《文档管理规定》

附件20《支付申请书》

附件21《合同变更申请》

附件22《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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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用户:****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科研项目技术开发,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开展技术开发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研发服务及研发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甲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委托乙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甲方的承继方和/或经甲方许可的受让方。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
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不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现场:除非特别指明,指甲方所控制的区域。
工作地点:指乙方进行技术开发工作的场所。
技术要求:是指作为合同附件出现的被称为“技术要求”“项目研发任务书”以及其他类似的载明技术开发规范、规格、参数、目标的文件。
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大陆地区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元:是指人民币货币单位。
日(天):是指公历日。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
工作内容
技术开发目标: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技术开发内容: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技术开发方式: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技术开发方向和路径: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项目期限和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工作流程
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至其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办理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并及时将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提供给甲方(合同登记类型须为技术开发类合同,登记证明需载明“技术交易额”)。如认定登记不成功,乙方需向甲方出具认定登记不成功的证明文件。
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验收大纲、进度计划、质量计划等在内的技术开发计划。该技术开发计划应包括技术开发期限内将发生的所有服务内容。技术开发计划经双方认可后,乙方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总结工作,核实进度,交流经验并协调下一步的工作。
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后,乙方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总结会确定研发结果,总结项目经验。
本项目工作中出现的任何技术偏差,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纠正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纠正结果应及时通报甲方。
项目机构及人员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选派具有技术开发能力的人员组成项目部,具体人员详见附件3《项目人员名单》。乙方派往项目部的人员应能胜任其工作,具备与其工作相对应的资格条件,接受甲方关于承包商人员管理的相关培训,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对于不胜任工作或违反纪律的技术人员,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工作地点开展工作。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核心人员不得变更,若需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以经甲方认可的其他适格人员替换,被替换人员在接替者到位后方可离职。
对于到甲方现场开展业务的乙方工作人员,乙方须为其在现场工作的人员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且保险在合同服务期内应保持有效,并为其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经甲方核实后方能办理相关的入场手续。乙方的现场工作人员身体素质须满足现场作业的要求,乙方不得招用年龄不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现场工作人员。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驻现场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均应为乙**式员工,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交上述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乙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发生劳动纠纷,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影响甲方现场秩序和项目进度;导致甲方受到乙方委派人员的索赔并被判令承担经济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该义务后,乙方应双倍偿还甲方。
乙方在甲方合格供方库中的供方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银行账号、统一信用代码号等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通知甲方供方资格管理人员对供方数据库信息进行维护。
项目联系人
本合同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联系人如下: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联系人的主要职责:
牵头组织本方技术开发工作;
负责本方开发工作有关会议组织、成果研讨、成果报送等工作;
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外,根据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一切通知、文件、资料、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送交对方项目联系人或其指定经办人员。
基础信息的提供
乙方应自行收集与本合同技术开发工作有关的基础信息。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开发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并提供以下基础信息及其他协作:
基础信息清单: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提供的时间和方式: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其他协作事项: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信息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文件资料
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所需的资料清单。
甲方按乙方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提供的除外),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乙方需编制并按甲方工作单所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实施方案、验收大纲、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工作文件包以及完成本合同下技术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乙方提交技术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文件传递单,乙方文件传递单上应有下面所有内容:文件编制者签名、收件人姓名和地址、文件传递日期、文件标识码、文件清单目录。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文件后,若发现有短缺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负责补全或更换;乙方提交的文件丢失或损坏且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时,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
乙方应对其所提交文件的正确性、适用性、完整性负责。甲方对文件的审批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或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之间所有的信函、传真和文件传递单均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否则接收方有权不予认可或拒收。
工作要求
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安排合格的技术、管理和其他人员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
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单和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执行工作,编制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报告(含工作量统计)报给甲方。
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服务内容未能按计划如期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组织每项技术服务的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向甲方充分了解工作内容、要求及具体情况,及时与甲方讨论协商,接受甲方对工作的检查,听取甲方提出的意见,按甲方的要求完善和补充直至达到甲方工作单的要求。
乙方应建立必要的设计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并应严格遵照经双方确认的管理程序开展工作,保证优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单要求的工作或任务。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信息部门的管理规定,在甲方现场工作的人员按甲方的作息时间工作,并自行负责其劳保、住宿、长途电话、工作餐和往返交通和严禁将IT终端设****公司内网。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及要求完成整个工作并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其他问题(审定技术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双方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这类问题。
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研发加计扣除相关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合规开展研发加计扣除,由此产生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负责按照附件22《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1]的格式,建立和维护研发项目费用使用台账,次年2月前,按照最新结束的会计年度提供一次该台账的盖章最新版本。
乙方应在工作完成时将与技术开发工作和工作成果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完整移交给甲方。
对于合同范围内相关工作如因乙方设计失误****设备厂家技术服务的,设备厂家的技术服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电子或纸质版)等带离甲方现场,不得将甲方为配合乙方而提供的所有书面的材料和口头信息以及本合同的成果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提供给第三方或在其他场合公开或引用。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要求,若出现质量违章行为,则按相关程序对乙方进行考核。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事件发生,甲方将根据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对乙方进行追责。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产生的各种书面记录,乙方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记录形成、修订、替换、增补、保管等各方面的要求。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质量记录均应在项目现场及时形成。若质量记录采用整理数据形式或为机打记录的,乙方须妥善保存现场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为 1 年。
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同意甲方按照《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附件12)对乙方进行考核。
乙方接受甲方承包商管理要求,并同意甲方按照《承包商考核管理》(附件13)对乙方进行考核。
价格及支付
合同价格
本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即¥_______),由不含税价和税金组成。其中不含税价为¥ ,税金为¥ ,税率为 。
本合同不含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项目材料费、专用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事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工资、劳务费以及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除因9.1.4所述情形外,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如果在合同价款支付完成前国家对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乙方尚未开票金额对应的税率按国家规定自动调整。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成功且合同交易总额全部认定为技术交易额,且乙方确认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乙方可以按照合同含税总价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该情形不属于本合同所述的国家税率政策调整范围),免征增值税由乙方享有,合同总价保持不变。如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成功且部分合同交易总额被认定为技术交易额,如乙方确认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乙方可以按照认定的技术交易额作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未被认定为技术交易额的合同交易额,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免税发票开具的项目应为“*研发和技术服务*XXX项目研发”。
支付
甲方将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提供技术开发合同认证登记证明同时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格的30%,即____元。如在技术开发合同登记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登记备案不成功,则乙方需提供相应支持性证明材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办理登记,则不予支付本期合同款。
完成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支付合同价格的40%,即____元。
完成所有实物样品、全套技术文档、知识产权成果交付,经甲方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支付合同价格的30%,即____元。
每次支付时,乙方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支付申请书、验收报告/质保金释放申请表、结算书(如有),甲方审定无误后在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
若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
乙方开具的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更,导致发票作废或存在其他任何瑕疵的,乙方应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具发票、补开发票或提供其他合法书面材料,保证甲方实现对应款项进项税额的合法抵扣,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银行电汇。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和付款条件,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合同约定以服务完成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乙方应得合同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为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相应支持性材料之日起算45天。若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为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45天。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为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并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相应支持性材料之日起算45天。
每次的支付款项以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和验收后核定的金额为准。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乙方应对合同价款专款专用,保证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技术开发任务。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技术开发工作进度和合同价款的使用情况,但不应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合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如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如乙方未能主动履行上述告知义务,致使在合同中未能充分享有中小企业应得权益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但甲方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乙方为中小企业的除外。
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不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为理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乙方的应得合同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结算/决算审计等为理由,迟延支付乙方的应得合同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甲方不****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并以此为理由迟延支付乙方的应得合同款项。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如有)届满后,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已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有)进行核实和结算。
乙方接受甲方管理要求并同意按照附件14《保障合同应得款项支付的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并对乙方进行考核。
农民工工资支付
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使用农民工,则在合同执行期间,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影响甲方现场秩序和本合同履行。
乙方应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否则相关人员不得为甲方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乙方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乙方应予以配合。
如果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出现工资拖欠纠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并有权以乙方名义先行垫付资金用于处理纠纷,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回相应的垫付资金或要求乙方另行偿还。
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影****政府机构处以行政处罚等严重情形的,乙方将被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同时甲方将按照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
履约保证(不适用)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履约保证金应为由甲****银行****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7《履约保函》)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形式,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甲方之日起至乙方技术服务工作通过验收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经乙方同意,乙方以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票据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的,甲方有权在票据期限届满前兑现票据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乙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乙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15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的担保期限应经甲方事先认可),否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乙方对技术开发活动中不符合项的处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应在这类不符合项发现后及时通知甲方,其处理方案应及时提交甲方审查。在未得到甲方书面答复之前,乙方不得实施处理方案。甲方可不接受乙方的处理方案或要求乙方对其处理方案提供进一步的论证和支持性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要求的不符合项。
技术开发活动须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的设计活动必须满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要求。
乙方在甲方现场活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保证大纲及各种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
乙方的设计活动除必须满足中核运行规定和认可的程序和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国家特定的法规和标准。
乙方必须确保所持有的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各类强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可以覆盖合同项目范围。在合同履行期间,原认证变更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适用于合同项目,且满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手册。乙方对质量手册的任何修改也必须提交给甲方。
乙方必须有效贯彻和实施乙方质量手册,确保在设计活动中任何与质量保证有关的活动满足质量手册要求。
乙方必须建立保证设计项目有效实施的组织机构,必须配备具有足够权力和组织独立性的质量保证(QA)人员监督和验证设计质量。
乙方应编制和提交经甲方认可的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图。该组织机构的任何变动必须及时通报甲方。
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机构中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资格提出要求和进行专业审查。
乙方必须制订有关设计输入的管理程序,确保设计输入及其变更形成书面文件并得到有效地审批和控制。
乙方必须制订设计过程的计划和实施管理程序,确保已确定的设计输入正确地体现在技术条件、图纸、程序、指令或说明书等设计文件中。
乙方必须制订设计接口管理程序,确保设计阶段乙方的内外部之间责任明确、联络渠道通畅、文件传递控制有效。
乙方必须制订设计验证管理程序,确保本项目的设计得到审查、确认或证实并满足所有的设计要求。
乙方必须制订文件管理程序,确保本项目相关的文件及其变更得到有效地审批和控制。
需送交甲方的所有质量保证有关文件必须通过信函和传递单书面发送甲方。
乙方必须对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质量保证记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乙方必须制订纠正措施管理程序,确保对设计过程、最终输出文件或质量保证大纲中的缺陷和错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重大和重复发生的缺陷必须确定原因,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再发生。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分包商进行质保监查或监督,甲方质量监查监督人员有权进入乙方设施和查阅相关记录。
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存在的管理缺陷,按照甲方的管理程序对乙方提出纠正行动要求(含停工令)。乙方应按纠正行动要求(或停工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进行整改。
技术风险的承担
如果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受现有的科学知识、技术水平或试验条件等的限制,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技术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则双方在其对项目所投入的费用范围内承担风险(包括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如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双方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损失,以下简称“风险”)。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技术开发失败为合理失败。
双方认同的相同领域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失败在技术上属于合理的失败。
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由双方或聘请的第三方专家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失败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1) 条承担风险:
由双方协商解决实际发生的成本和损失;
甲方对乙方实际发生的成本给予合理补偿;
其他: / 。
乙方在技术开发过程中意识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技术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乙方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前述风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无需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甲方已经支付但乙方尚未使用完毕的合同价款,乙方应当在双方书面确认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
工作成果的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开发成果: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技术开发成果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其中纸质版 / 份。纸质版应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合同产品及合同服务出口管制合规性要求
合同产品及合同服****政府管制的,乙方应当依法取得合同产品及合同服务出口所需全部许可或授权。乙方应当如实、完整向甲方及其进口代理商(若有)告知合同产品及合同服务的出口受管制信息,以及需办理出口许可或授权的法律依据;乙方应****服务所涉及的出口受管制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甲方不承担额外的义务;如需****政府主****政府承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等文件,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及其进口代理商(若有)具体提交时限以及文件要求。
乙方应当向甲方及其进口代理商(若有)随时报告合同产品及合同服务出口所需许可或授权****政府主管机关审批进度;****机关就乙方提出的申请内容或者事项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作出补充说明和解释时,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及其进口代理商(若有)有关真实情况,并根据实际交易目****政府主管机关作出补充说明,或者在合规前提下对原定交易安排等作出必要调整,最大限度保证甲方可以合法获得合同产品和合同服务。
因乙方未按13.4.1及13.4.2条约定履行上述相关义务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合同产品及提供合同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在合同产品交付及合同服务实施前向甲方及其进口代理商(若有)提供出口许可或授权文件的复印件。
若合同产品或合同服务无法获得或无法按期获得出口许可或授权的,乙方不得主张不可抗力。由此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合同产品或提供合同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服务所涉及的物流、报关及金融服务等事项的中间服务商是由乙方选用的,乙方应负责确保此类中间服务商非本合同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中所列“黑名单”、限制清单中的受限对象,由于此类中间服务商选用不当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产品或合同服务由非受管制对象转为受管制对象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和提供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由此蒙受的损失。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意第三方采购含有受出口管制的物项或技术的设备、材料及服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在出口管制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当如实赔偿甲方。
验收
技术开发工作的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技术开发工作的验收方法: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双方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技术规范、检验或者验收标准,并在合同中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擅自提高合同要求、检验或者验收标准,也不得据此否定乙方已履行的合同工作。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验收时间**(如乙方完成的工作或提交的文件经验收需要返工的),将相应顺延验收期限。
验收通过的,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6)。如果合同工作的任何部分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尽快再次进行,再次进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独立复验。复验合格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技术开发成果相关的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1《技术要求》。

工作成果的归属
本合同项下的技术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均享有本合同项下技术开发成果的使用权,但乙方仅能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开发成果。因使用该技术开发成果所产生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技术开发成果的转让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亦不得许可第三方实施使用。
本合同项下的技术开发成果申请奖励的权利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申请奖励。
本合同项下技术开发成果的发表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发表。一方项目参与人员个人在任何出版物(含各类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出版或发表任何与甲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文章或在公开场合发表相关言论时,需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
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技术开发成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参与此类工作。
财产归属
乙方利用合同价款所购置的与技术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耗材等财产,在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之外为本技术开发项目所另行购置的设备、器材、耗材等资产归乙方所有。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本合同签订前合同各方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一方的背景知识产权,对实施本合同是必要的,则免费许可给另一方使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类型,也包括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无论是否基于经营目的,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本合同受托范围及目的之外使用本合同的任何工作成果(含过程成果)及甲方信息。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文件及所提供的服务无知识产权纠纷;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上述文件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或者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在开展本项目成果申报、专利申请、标准编制、成果发表等活动时,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乙方承诺,无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本合同履行结束后,除非本合同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能且不会自用项目成果或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成果或相关信息,无论是否产生实际经济收益。
甲方因乙方提交的文件或服务而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可索扣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及暂停支付所有应支付的合同费用,直到侵权指控被撤销且甲方确认无潜在纠纷之日为止。
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合同知识产权制造、作出任何销售及许诺销售行为。
质保期(不适用)
本项目技术开发服务质保期为合同工作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年。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乙方完成的技术开发服务工作有缺陷,乙方应及时负责纠正缺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技术开发服务工作存在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在质保期内发现乙方
的技术开发服务工作有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及时做出响应,尽快提供解决方案,并在72小时内(含本数)消除所出现的缺陷。
如****服务所存在的缺陷,导致使相关设备设施或甲方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乙方技术开发服务的质保期按照相关设备设施或甲方工作受影响时间相应**。
保密
乙方及其项目参与人员对技术开发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研究所涉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研究所涉成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乙方应同其所有项目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如须分包或向分供方采购设备、材料、服务的,须与分包方和分供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程度不低于本合同设定的保密义务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相****研究所涉成果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附件5《保密协议书》的约定。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均不影响本条效力。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附件4《廉洁协议书》的约定。

诚信履约承诺
乙方须按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绝不发生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服务或技术资料等存在任何弄虚作假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的弄虚作假、违法分包等行为导致发生质量事故/事件的,甲方将根据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进一步对乙方进行追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或组织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产品,也不得委派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一经查实,乙方应立即撤回相关物项、更换相关人员,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及甲方损失。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重新履行,并要求乙方按《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承担相应责任。
若乙方存在造假、售假、故意隐瞒设计或质量安全缺陷/隐患等情况,无论是否处于合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安全健康环境和应急管理
双方应签署并遵守附件9《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协议》,并承诺遵循“遵守法律法规、强化污染预防、保障员工健康、实现持续发展”的管理方针。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人员进入厂房内所需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乙方对合同项下服务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负责。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环境管理知识培训,保证其派遣和雇佣的人员具有与其工作环境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环境责任、意识及技能。
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及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审查、管理。乙方应按规定为在现场服务的人员投保相关保险。
乙方应要求工作人员注意安全,采取必要安保措施,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的监护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非甲方原因乙方人员发生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应在开始提供服务前指定环保负责人,分析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风险,制定针对性的环保工作方案。对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管理和服务结束后现场的清理,按照甲方的相关程序要求处理和处置。
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无论与合同相关与否)发生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事件/事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外,还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安全保卫
乙方对其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问题负责,保证其指派人员具有完成工作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工作在甲方现场发生事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部门及甲方报告,并负责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乙方指派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必须先在甲方保卫部门办理好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厂区各种规定。
乙方应提供其在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现场。
转包与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全部工作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工作对外分包。确需分包的,应事先将拟选择的分包商名单(包括分包商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交甲方确认,并从经甲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分包商。乙方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分包合同副本交甲方备案,否则视为擅自对外分包。
乙方必须对其重要原材料/重要外委的分包商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分包商的有关活动或产品满足本合同的相关要求。
对于合同分包项目,乙方须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许可、分包项目关键人员资质及身份证明、原材料质量证明等。若分包项目属于核级物项或SPV物项,乙方应如实将自查情况报送甲方备案。
乙方须遵照国家核安全局关于不得违规分包关键工艺和技术的相关要求(国核安发【2016】211号文)。
乙方应对所分包事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甲方对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增加甲方的责任。
索赔
甲方有权就乙方技术开发服务中的质量缺陷、工作进度问题、乙方的违约行为以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合同责任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纠正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要求后7天内做出答复,逾期未答复亦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的索赔要求。
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对于逾期付款的金额,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交付技术开发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交付的技术开发成果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时间视为乙方工作进度延误,返工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不能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就该部分工作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处理质保期内出现的服务缺陷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经查实乙方存在伪造资质/证明/记录/报告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按合同价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数量提供满足要求的项目人员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配置人员延误的时间、配置不足的数量及合同的计价原则计算并扣除相关费用,且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与前述扣除的合同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部人员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合同工作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分包合同,并拒绝支付分包工作所对应的合同价款;每发生一次,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包内容的重要程度等情况作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决定。
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若乙方违规擅自将合同工作分包给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拒绝其参与甲方今后的所有采购活动。
乙方将本合同下的工作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或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技术开发成果归属与收益相关安排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应按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应按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收取的全部价款。
乙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开票行为违规违约导致甲方损失的,应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开票行为违规违约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发生,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次收取50,000元违约金。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对同一行为既约定违约条款又约定考核条款的,按乙方承担责任较重者执行,不同时适用;若按考核条款执行,考核扣款视为违约金。
第三方核责任
甲方同意,在因****服务所引起的核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将自行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免除乙方(含乙方的分包商、代理人、代表及雇员)的责任。但是如果乙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上述核事故系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导致,则乙方无权要求根据本条约定予以免责。
因第29.1条所述之核事故引发第三方对乙方的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用户,以保证甲方和用户享有在此类索赔中进行辩解的权利。未经甲方和用户同意,乙方对第三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对甲方和用户均无约束力。
合同变更、终止
合同变更
甲方有权对项目服务范围、技术要求、工作计划等作出变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内容变更或延迟的,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申请,由双方充分协商形成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在该书面文件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合同变更涉及费用调整的,按以下原则确定:
合同中有规定价格的按规定价格计算;
可按合同价格推定的按合同价格推定;
合同中没有可参考价格的,先由乙方报价,再由双方议定。
合同终止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因甲方终止合同而遭受损失的,甲方将给予合理补偿。
如果本合同涉及的技术已经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因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根据法律或合同约定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下的工作;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甲方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另行委托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保留从乙方的办公场所中迁出所有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够取得上述文件资料。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以外,甲方对此种合同终止引起的招致乙方的任何索赔均不承担责任。
合同终止后的付款和结算
合同终止后,甲方可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剩余工作。甲方因继续完成该项目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甲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合同终止后,甲方确定乙方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乙方已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器具和半成品成果等的价值。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于合同终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确认已付和应付款项后,出具合同最终结算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双方如未能就合同终止后的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如双方对于合同终止时的未确认费用产生争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已发生费用的完整证明材料,乙方应予配合。“已发生费用”是指乙方主张的、与合同开发任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准)直接相关且已经产生的开支(但不包括乙方日常办公费用、与本合同无关的开支、无合法凭证的开支以及超出行业合理研发成本标准的开支)。
若双方就未确认费用进行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启动审计程序。审计范围仅限前述合同终止时已发生但尚未确认的费用。审计内容包括相关费用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理性。审计机构由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共同选定的具备****事务所承担(如3个工作日内双方未能就审计机构的选定达成一致,则以甲方确定的审计机构为准)。
若因乙方不配合导致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未配合部分对应的费用主张。
如经审计认定的费用金额占乙方主张金额80%及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全部审计费用;不足80%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审计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因乙方虚假举证或怠于配合审计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甲方仅依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经审计认定意见与乙方结算最终费用。若乙方拒绝协商、拒绝配合审计或提交虚假材料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审计费、律师费等相关损失。
若按前述规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形成争议的,按34条争议解决处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 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争议解决
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处理:

方式一:仲裁。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方式二:诉讼。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合同组成文件
本合同由合同正文条款和附件组成。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后可对合同文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的变更令、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主条款;
合同附件;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如果合同条款涉及技术规格的部分与合同技术规格书的任何部分在解释上出现分歧或矛盾,如无特别说明,应以技术规格书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之间或与技术规格书之外的其它附件的任何部分在解释上出现分歧或矛盾,应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条文为准;如果采取上述原则后仍然存在分歧或矛盾,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合同价格组成表》

附件3《项目人员名单》

附件4《廉洁协议书》

附件5《保密协议书》

附件6《验收报告》

附件7《履约保函》(不适用)

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附件9《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协议》

附件10《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附件12《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附件13《承包商考核管理》(不适用)

附件14《保障合同应得款项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6《合同补充条款》

附件17《网络和数据安全协议》(不适用)

附件18《核安全十条红线规定》

附件19《文档管理规定》

附件20《支付申请书》

附件21《合同变更申请》

附件22《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甲方已提醒乙方充分注意并仔细阅读本合同第16条“工作成果的归属”条款,该部分条款可能涉及减轻或免除甲方承担责任的内容,或者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内容。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就本合同第16条“工作成果的归属”条款作出了特别提示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该条款内容。双方是在完全清楚条款内容、并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合同联系人:

合同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附件1《技术要求》

《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技术规格书TS26-MP-07-002 Rev.B》(另附)

附件2《合同价格组成表》


附件3《项目人员名单》

项目工作人员表

项目名称: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

姓 名

所属单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专业

本项目所承担的角色与工作

投入时间

备注


附件4《廉洁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为了规范甲方和用户(以下合称“需方”)及乙方在采购工作中的各项业务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和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各方单位有义务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

三、在合同签订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终止业务关系后,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不得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1)不得向需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2)不得为需方人员报销应由需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为需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需乙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为需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得为需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得为需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7)不得为需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8)不得违反规**排需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需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需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二)不得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2)不得与需方人员、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3)不得按照需方人员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权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属于恶意串通);

(4)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属于恶意串通);

(6)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属于恶意串通);

(7)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属于恶意串通);

(8)不得与需方人员或者采购代理商、其他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属于恶意串通)。

(三)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未取得资质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谋取中标、成交;

(3)不得以他人名义谋取中标、成交;

(4)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乙方如存在以上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集团或中国核电黑名单,取消乙方参与相应范围采购活动的资格。

六、乙方发现需方人员索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要求提供其他好处的,有义务予以拒绝并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电话:0571-****0937地址:**省**市**区丰北路日曜之城7幢18层。

七、当甲方对乙方举报的涉嫌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义务配合需方提供证据和作证,甲方查实后将公正处理,并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奖励或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

八、本廉洁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同时生效。


附件5《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合同名称)的前期沟通、谈判、签订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所有的且不为公众所知、不能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企业信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公司制度和程序、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图纸、档案、经验反馈、计算机程序、软件、数据库、硬件、电子邮件、账户、资产台账、网络拓扑、源代码、配置参数、开发记录、技术指标、检测报告、操作手册、采购资料、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战略规划、项目计划、投资预算、市场开发、市场营销、商业交易、业务信息、研究资料、产品及生产计划、**伙伴名单及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具有保密性质的其它资料等信息。

若上述保密信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无需承担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

1. 在尚未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获得上述信息前就已知晓的;

2.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为公众所了解的;

3. 在未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4. 乙方从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已尽到谨慎注意与核实义务,所知该第三方没有违反任何保密义务的。

第二条 乙方使用保密信息须仅限于与双方**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项目上。乙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非**项目用途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三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上传、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上述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若乙方还需遵守第三方协议,必须先遵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避免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四条 乙方对因提供本项目服务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项目信息介质负有保密责任。这些介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邮件、云盘、磁带、磁盘、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现场服务期间(含评估及测评等)使用的数据处理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带离任何未经确认的采集数据。

第五条 乙方承诺保密信息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仅限于为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接触或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及相关人员将该保密信息利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允许第三方为谋取自身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而使用。

第六条 乙方应妥善保护和保存相关保密信息,并应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甲方所使用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乙方应通过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保密信息的乙方员工、前员工、**方、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办公室、营业点、厂房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区分管理或限制访问,对能够接触、获取保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有效管控措施。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保密信息的相关使用人员以书面形式接受保密义务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须事先与前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如果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需增加保密信息知悉人员的,须提前将该人员详细信息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与增加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后续若前述人员不再需要掌握保密信息的,乙方应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返还保密信息载体并根据已签订的保密协议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人员工作结束离场前需对掌握的甲方信息在自有载体中进行删除,并签署离场信息保密承诺书。

第八条 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之日止。

第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须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同意披露的,乙方在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之前,应按照不低于本协议保密要求的程度与第三方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条 当合同执行完毕或甲方决定停止本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将已获悉的保密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相应妥善处理,不得留存、拷贝或复制。如该保密信息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乙方应负责监督并确保信息接收方予以全部销毁或删除,并将已销毁或删除的证明及清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乙方对包含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文件或资料的返还、销毁或删除,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应持续履行的保密义务。

本条约定在本保密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乙方须承担甲方依法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费、人员工资、管理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未尽到上述补救措施及通知义务的,还须就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本条约定在本保密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二条 ****机关、仲裁机构、****机关和机构的有效法律文书、传票或指令,被强制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的,则在向上述有权机构或机构披露保密信息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其被要求披露的事实、条件和情况,并与甲方磋商(i)采取可行的措施以拒绝该等要求或缩小披露范围或(ii)获得甲方的同意以提供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

同时,乙方须积极协助甲方寻求合法救济,以最大限度减少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且如有可能,乙****机关或机构遵守相应的保密义****机关或机构出具的保证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可靠保密的书面承诺。乙方对其他未被要求强制披露的保密信息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双方理解并同意,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分行使该等权利也不排除对该等权利的任何其他部分的行使或进一步行使,或对本协议下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十四条 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诸争议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内容仍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签署且一并生效。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附件6《验收报告》

采购方

合同名称

供应商

合同编号

验收说明

1、按节点执行项目: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条要求,乙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实际执行:现***已按要求完成,验收通过,同意支付。

奖惩情况

说明奖惩金额(如有,请附支持材料)

业务部门自查合同内涉及文件事宜

(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

80本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中未要求提交文件

80涉及文件已按要求提交

业务部门完成供应商履约评价事宜

(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

80 已在ERP系统对本合同供应商的服务执行情况进行供应商履约评价

评价申请单号:

80 线下发起供应商履约评价(评价记录附后)

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

业务部门处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管理部门审查文件提交事宜(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A1****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签字,A2类****管理部门签字):

80相关文件已按要求提交,同意支付

80其他

****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文档科(签字):

****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管理科室(签字):

****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7《履约保函》(不适用)

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致****:

****公司承接的《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一、诚信履约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我方的各项合同义务。
我公司承诺绝不向你方提供任何假冒、欺诈或可疑物项。我公司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物项、服务、技术资料及文件,均属真实、有效。
我公司承诺绝不录用已被你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也不向已被你方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所供合同物项、服务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你方调查,并对你方开展的调查活动给予全面配合和支持。
如我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被查证属实的,由此产生****公司承担。
如我公司存在违反本承诺书第1.2条、第1.3条的情况,我公司将按每发生一起向你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全面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二、合规保证承诺

反商业贿赂合规承诺
我公司保证并承诺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任何商业贿赂、不对你方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公司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接受任何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
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合规保证与承诺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目前未被任何制裁机构指定为受限制对象,且未因违反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而接受调查或者身处行政、司法程序。我公司保证遵守相关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并拥有制裁和出口管制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在履行本合同时,我公司保证不违反且不会导致你方违反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司法管辖区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有关法律、法规、指令、命令。

83 我公司保证从相关制裁机构处获取所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许可证、特许及其他授权。

83 我公司声明并承诺,****公司知晓自身将被指定为受限制对象[2] 或者自身正面临制裁机构的执法活动,在相关法****公司将立即通知你方。

83 ****公司的行为或不作为导致你方被制裁机构处罚、罚款或施以其他惩罚性措施,我公司愿意对此作出全额赔偿并使你方免受损害。

83 我公司同意你方有权应相关制裁机构[3] ****法院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资料,而无需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同意的约束。

83 如果未来根据相关的制裁或者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本合同的履行变为非法或无法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事项。一旦发生该等事项,我公司有义务立即通知你方,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替代方案,该替代方案包括善意努力获取必要的许可证、特许或豁免。

数据信息保护合规保证与承诺

83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收集、使用、传输相关信息,并保证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复制权、撤回同意权等),以符合法定要求的标准。

83 我公司保证采取适当且充分的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如发生数据泄露,我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通知你方,****机关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合规保证与承诺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转让或授权给你方的知识产权免予缺陷并且符合技术规格说明和合同约定所需;我公司保证拥有该知识产权或者有有效且充分的权利授予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无任何限制/留置权或第三方的占有权附于该知识产权之上、没有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将要发生的或待解决的争议/索赔或诉讼。

83 我公司保证该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现该知识产权的任何缺陷或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我公司将立即通知你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你方免受损害。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公司授权或转让给你方的知识产权的争端、行动、命令、诉讼和争议时,我公司将承担费用负责妥善解决,并免除你方及你方客户、雇员、股东、董事、管理人员、受让人、继承人以及为你方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因牵涉上述争端、行动、命令、诉讼所承担的责任。

反洗钱合规保证与承诺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绝不诱导、欺骗、利用与你方的**进行洗钱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洗钱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设转移资金账户、提供财产形式转换(如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资金转移、跨境汇付、贵金属现货交易、不动产交易、资金代管、代持股等洗钱活动),并保证不向你方隐瞒所知悉的相关洗钱信息。
我公司理解并接受你方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愿意无条件配合你方开展的合规检查,且不隐瞒任何可能对你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我公****公司员工及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公司的员工遵守合规承诺。****公司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公司违反承诺,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公司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你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公司承担由此给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公司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合同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协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方针和应急响应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是否相符。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措施,审查该等措施并监督实施情况。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健康、环保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4.甲方应按照规定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教育,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环境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但安全责任不转移。

5.作业期间,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的相关事宜,协助处理项目实施中有关的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准备工作。

6.甲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全部执行。在检查中如发现违反安全、环保及职业病防治规定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理。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作业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作业,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甲方根据整改情况和作业单位的整改状况决定是否复工。

7.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整顿处理:

(1)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乙方发生因管理原因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现场设备事故,影响到现场人员安全的;

(3)乙方重复发生类似违章事件,经多次指出不改的;

(4)乙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5)乙方有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

(6)乙方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7)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作业行为的;

(8)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经多次指出不整改的;

(9)乙方应急准备能力不满足甲方要求的。

8.应急状态下,甲方应及时将应急信息通报乙方,必要时应乙方的请求提供应急支援。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总体要求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参照相关国际通用标准,确保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和遵循甲方各****电站“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

2. 乙方必须确保所持有的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各类强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可以覆盖合同项目范围。在合同履行期间,原认证变更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以上承诺应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终止合同和索赔的权利。

3.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作为在甲方现场工作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和应急响应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为甲方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对所有作业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责任负责,保证其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本协议期间任何工作的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知识和能力,了解其自身合同行为的安全环保责任。

4.乙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遵循甲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制度和规定,并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管理要求,积极按照甲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建设。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作业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不少2%的专职安全员,且专职安全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少于/%;30人以下经甲方同意可设兼职安全员。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并存档、备查),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投入和管理使用安全费。

3.乙方在作业前,****电厂工作组织过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危险源、危害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制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4.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5.作业期间,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作业中有关的安全问题。乙方应充分考虑在作业操作中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在作业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上防范事故的措施到位。

6.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7.当甲方提出停工通知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作业。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方可重新复工。

8.乙方应做好合同范围内有关区域及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从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作业。

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保证作业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现场所使用的卷扬机、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等必须确认安全可靠。乙方借用或租赁各类工器具及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与租赁单位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乙方应对借入或租赁的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在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严禁使用国家、地方和行业法规标准及规定中禁止使用的材料。如经设计、甲方批准必须使用限制使用的材料时,应提出风险评估和控制说明,确保在正常情况及可预见危害情况下不发生健康危害,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并可合理控制到最低程度。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到位。

12.乙方应保证项目作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确保满足甲方监督检查要求。乙方作业人员对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变动。乙方因作业需挖开及打开的坑、洞、沟和吊装口等,必须立即采取防止人员坠落或滑跌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如设置围栏、警示绳、标识牌等,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盖板,拆除临时性安全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13.乙方作业应充分考虑任何条件下对建筑主体安全存在的潜在影响,如设计变更(含与施工建筑相关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就重要材料设备等物项在运输、安装、试验中存在的安全事项风险资料和安全注意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15.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并交甲方备案。临时增加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验证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1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做好现场隔离和安全措施,对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要逐项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完工手续。乙方作为工作负责人的,应将其工作负责人名单及相应的资格文件报甲方备案。

1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作业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保卫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乙方应在施工技术方案中增加有关预防火灾或爆炸的管理预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典型火灾或爆炸的物理影响;与火灾或爆炸有关的风险;用于防止火灾或爆炸的装置设计、预防措施;火灾或爆炸的控制和恢复措施、风险评价等。

18.乙方在作业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因作业需要进行开挖时,乙方应向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甲方明确作业方法。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作业。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1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如甲方有特殊规定的(如辐射控制区内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执行。乙方所属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必须具有胜任承包工作的相应专业技术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对于需进入控制区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在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职****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工作适任性评价证明。

2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作业,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作业和环保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及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处临时堆放并及时清理。

21.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管理原则。乙方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从业人员、第三方从业人员伤亡)以及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在发生事故后0.5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协助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责任方并应按照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报告。乙方从业人员作业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2.乙方在作业过****电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作业规程,否则甲方有权提出罚款处理,罚款按甲方相关程序(制度)中的有关标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3.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自行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对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或组织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产品,也不得委派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一经查实,乙方应立即撤回相关物项、更换相关人员,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及甲方损失。

(三)乙方的职业健**障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的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遵守和执行甲方关于现场职业健康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对主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负全面责任,致力于控制和减少施工及管理人员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事故的应急预案。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督档案。

3.乙方必须认真积极按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和监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4.乙方必须根据主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危害接触情况,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甲方有权必要时进行查阅。

5.乙方须建立并维持职业病防治设施的有效性,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乙方的环境保护责任

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遵守和执行甲方关于现场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并对工作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负全面责任,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2.乙方有责任在其施工作业区域内识别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和完善重要部位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和指标,建立、健全防止环境污染责任制,制定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4.乙方所供材料、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应符合环境安全的要求(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包装材料、填充物等必须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外包装应有明确标识,产品须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5.乙方在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易漏物品及化学品进场之前,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提供意外情况下处置措施,供货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破损泄露,并按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规定执行,配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场或拒绝验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于材料、设备的外包装,乙方应建议供货商考虑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环保材料,降低成本、节约**。

7.乙方负责所有材料、设备在运输、储存、搬运等过程中,其产生的垃圾、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按主合同约定的地点存放,并摆放整齐、稳固,防止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害。

8.乙方应负责将其负责作业区域和配套生产临建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及时从现场清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由乙方自行与地方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清运出现场,并建立废物垃圾清运记录,定期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场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理。现场作业环境和清洁卫生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撤走所有的施工机械,清除剩余材料及各类临时设施,保持现场及工程的整洁,以满足甲方对现场的管理要求。

9.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合理需要和申请,在现场临时提供建筑垃圾的存放点,其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车辆及机器上的溢流污物污染现场,如果发生这种溢流和污染,乙方应负责自费清理。

10.乙方在作业中若产生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应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1】199号 2001-12-17实施)、《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废物管理措施,严格防止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污染陆地和海洋环境。

11.乙方应负责其施工作业区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管理。上述污水的清运,由乙方自行与地方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清运出现场,如乙方自行处理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则污水处理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污水处理或者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建立污水处理记录制度,定期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2.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抛撒、飞扬、流淌等现象,如果由于乙方的措施失效致使这些物品抛撒、飞扬、流淌等造成现场设施、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乙方应尽可能降低和减少噪音、粉尘和震动,作业时如果会产生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粉尘和振动,乙方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防尘措施,防止环境噪声粉尘污染。现场作业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3.乙方应自费在现场建立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有效的、卫生的公共厕所以供其雇员和分包商雇员使用,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保持整个现场及厕所清洁卫生,并达到甲方的管理规定要求。

14.若乙方未能满足其负责区域内卫生、清洁方面的管理要求,甲方可以指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如果乙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则甲方可以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15.乙方应加强爆破、控伤等特殊作业时的环保管理,避免施工作业引起扰民投诉和对周围环境造成辐射危害。

(五)乙方的应急响应责任

1.乙方应建立本单位现场应急组织体系,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内容编制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实施,应急预案应及时报甲方审查备案。超过30人且在现场工作6个月以上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编制本合同期限内的《应急响应撤离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2.乙方应保证其派遣和分包的人员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应急责任、意识及技能,确保其接受过应急培训并能按照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

3.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乙方应保证具备足够的应急**,应与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中承诺的一致。

4.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乙方需接受甲方关于应急方面的检查、管理。

5.为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有效性,乙方应配合参加甲方组织实施的各类应急演练或演习。

6.应急状态下,乙方应根据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的规定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并保持与甲方相关应急组织的联系,必要****指挥部的支援。

7.应急状态下,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三、其他未尽事宜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一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职业病、环保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本协议的文本语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及其他协议未尽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10《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根据甲方质量奖励及违章惩处相关规定,针对质量违章惩处的细则明确如下:

一、通用要求

本附件指的质量违章是指在乙方在开展工程施工作业、供货及服务等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质量标准,违反甲方质量规章制度、规程以及违反事故预控措施规定等,可能导致重要系统、设备质量降级或不确定。

对于因质量违章导致质量事故/事件或经济财产损失的,应按照本程序对违章相关责任人实施惩处。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要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布的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避免生产活动中的各种违章现象。

乙方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行为,并报告甲方对口管理人员或质量管理人员。

乙方管理人员应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及时报告,并参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二、违章惩处原则

本着“严要求、零容忍”的原则,针对违章,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针对在违章查实过程中有人员拒不接受违章纠正要求、无理取闹、态度恶劣或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一经发现,加倍惩处。

乙方发现的本单位及其分包商员工违章现象,主动上报、积极整改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对乙方进行管理责任追溯。

三、违章惩处细则

1、违章记分

违章惩处实施“累计记分制”,对于违章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程序规定给予记分。

记分考核以自然年为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清零,不转入下一个周期。记分日以违章日期为准。

各类典型的违章记分标准见附表“质量违章行为”,对没有列出的其它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违章行为,甲****公司实践来认定违章性质。

人员一次有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计算累加分值。

2、违章扣款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若被认定为违章主要责任人,除按附表“质量违章行为”记分标准记分外,同时还将按“记分值×200元”标准对违章人员予以扣款处罚;若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人,则按主要责任人的一半记分,并按“记分值×200元”标准对违章人员予以扣款处罚;若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作为违章者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等,则作为对现场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不记分,但按主责人员扣款总额的一半予以扣款处罚。

在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作为违章主要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时,将对乙方按“记分值×2×200元”标准予以扣款处罚以追溯其管理责任。

上述扣款以合同扣款方式实施。

3、清退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若一年内违章记分累计达12分,则予清退处理,至少三年内不得进入甲方业务范围内的任何现场从事作业活动。

4、违章责任划分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违章命令不予抵制、盲目执行,负次要责任。

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协助其开展违章作业的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相应作业的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人承担监管责任。

若某一项违章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或组织,则依次由相应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班组/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违章责任。

四、后续改进要求

甲方针对查实的违章现象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违章整改通知单》后,应按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举一反三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的执行完成情****管理处室和《违章整改通知单》的签发处室。


附表1:违章整改通知单

编号:(年份+专业+顺序号)

安全生产违章整改通知单

主题

生产单元

机组/区域

责任部门

违章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专业

相关设备

相关工单

问题描述:

安全监督员: 安全质量科科长: 安全质量处处长:

纠正措施(可另附页):

违章单位负责人:

责任部门负责人:

验证关闭

责任部门意见:

验证人: 责任部门科长: 责任部门负责人:

安全质量处意见:

安全监督员:

安全质量科科长:

安全质量处处长:

1 / 82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附表2:质量违章行为

1、质量红线违章行为

序号

违章现象

记分标准

弄虚作假(工作过程、工器具材料、质量文件记录、签名等)

12

无证作业,包括特种作业(脚手架、电气、焊接等),特种设备作业(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等),工作负责人、QC、操纵员、燃****公司规定需取得授权人员;

12

无票作业(包括运行工作票、辐射防护工作票、动火证等);

12

质量计划H点越点,或停工令未释放即进行下一步施工;

6

瞒报或谎报质量事故事件。

6

2、质量黄线违章行为

序号

违章现象

记分标准

未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事件;

4

不具备先决条件直接开工;

4

使用未经审批或无效、擅自修改的程序方案;

4

人因造成设备隔离不当;

4

不符合项未处理完成,且未得到许可就开展下一步工作;

4

质量计划W点未通知见证;

4

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器具;

4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备件、工具;

4

违反程序造成质量事件;

4

拒不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或拒不实施纠正措施。

4


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一、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须按照以下要求对乙方进行扣款(实际扣款比例按照《质量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执行)。

对于质量事件、一般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5%-10%,如是重复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10%。
对于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10%-30%,如是重复发生的较大/重大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30%。
如本合同中已有其他考核条款,须从严执行。

二、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且符合以下情况时,须执行以下要求。

对于重复发生的质量事件,乙方须清退直接责任人。
对于一般质量事故,乙方须清退直接责任人,并更换项目负责人。
对于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甲方须中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三、 乙方应在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并根据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预防措施或补救方案建议,制定详细的纠正措施,并将纠正措施提交甲方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严格按照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四、 甲方有权对乙方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如发现存在未严格落实纠正措施的情况,应发出纠正措施要求(CAR)要求其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行动。情节严重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扣款。

注:产品质量事故(事件)——是指由于产品形成过程失控或产品质量未满足要求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是指核设施建造过程和工程质量不满足规定要求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核设施运行期间因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分级见下表:

级别

名称

产品质量事故

(事件)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

4

重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万元(含)以上,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6个月以上

3

较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直 接 经 济 损 失一千 万 元(含)~五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3~6 个月

2

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百 万 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3个月

1

质量事件

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含)~一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十 万 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5天~1个月


附件12《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附件13《承包商考核管理》

附件14《保障合同应得款项支付的合同条款》

双方根据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保障款项支付协议条款:

合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如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当主动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应证明。如承包人未能主动履行上述告知义务,致使在合同中未能充分享有中小企业应得权益的,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为中小企业的除外。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技术规范、检验或者验收标准,并在合同中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发包人不得擅自提高合同要求、检验或者验收标准,也不得据此否定承包人已履行的合同工作。
发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和付款条件,及时足额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如因发包人单方面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应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包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不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为理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承包人的应得合同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发包人不得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备案、结算/决算审计等为理由,迟延支付承包人的应得合同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发包人不****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并以此为理由迟延承包人的应得合同款项。

双方如存在合同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发包人应当及时履行合同付款义务。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后,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已收取的合同保证金进行核实和结算。


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

双方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条款:

承包人应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结清后至少三年;
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工程竣工、农民工退场后30日内,承包人应完成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发放;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相关事项,告示牌风格和尺寸等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制作;
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等;

发包人有权对上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对承包人履约评价的重要内容。承包人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

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意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后附)开展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资金存入、资金拨付及账户管理等相关事宜。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从当期进度款中划拨至专户中,剩余进度款按原合同约定正常支付;若当期未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和增值税专票后,可直接付款至专户,已付金额从下期进度款中扣回。
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时,承包人应以工程进度款或自筹资金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进度款时,对于截至该笔进度款支付节点时发包人已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工资性工程款,应在该笔合同进度款中予以相应扣减。如当次合同进度款不足以扣减已拨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差额部分从下次合同进度款中继续扣减。
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负主体责任,承包人应当确保提交给发包人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维权告示牌上公示。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承包人应当在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其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简称分包单位)的农民工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农民工用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承包人应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先行清偿后再依法向分包单位进行追偿。
发包人与承包人或者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因工程完工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承包人不得以争议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负责清偿。
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出现工资拖欠纠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发包人并有权以承包人名义先行垫付资金用于处理纠纷,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回相应的垫付资金或要求承包人另行偿还。如果因承包人或其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包人需支付相应款项或遭受处罚,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发包人所受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未及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时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等资料导致发包人未按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承包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欠薪等发生承包人员工向发包人讨薪等事件且承包人未妥善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因劳动、工伤、职业病、欠薪等纠纷或争议,导致发包人被承包人人员提起诉讼、仲裁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索赔并承担经济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费用、补偿金、赔偿金等),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全额追偿,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附件16《合同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即同时生效。

第一部分 共性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为(71不涉及国家秘密 80秘密 80机密 80绝密)级项目。本合同文本为(71不涉及国家秘密 80秘密 80机密 80绝密)级文件。

第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权利义务的内容,乙方应予以遵守。

第三条 乙方如违反合同廉洁协议书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对于配备给本项目的乙方驻场工作人员,乙方应在人员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治安背景审查材料)。同时,乙方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保密、安全等必要培训及留存完整的培训记录,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使用私人计算机、私人手机、私人邮箱、个人网盘及任何其他私人存储设备或设施处理、存储、传输本项目或甲方及用户的敏感、涉密信息,也不得在互联网报送或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担保方式

乙方如系中央企业的,质量保证金的担保方式仅限于提供质量保函。乙方如系中央企业之外的其他性质企业的,乙方有权选择提供质量保函或以现金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若乙方选择质量保函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函,视为同意以现金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
乙方提供的质量保函须为由具有合法资质和金融监管机构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数额,且保函有效期应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退还期限一致。若乙方未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消缺整改但乙方未及时处理的,则甲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进行索赔或兑付保函,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甲方索赔或兑付保函,甲方有权保函开具金额全额兑付。

第七条 防异物控制条款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和用户的防异物管理规定,并组织乙方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同时,还应向乙方的分包商明确传递甲方和用户的防异物管理要求和期望,确保防异物管理要求有效落地。

2)乙方实施合同工作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必要清洁和合理防护,确保满足甲方和用户提出的清洁度要求和防异物控制要求。

3)乙方如需对设备、部件进行必要的搬运、分解、组装或调试,在实施前应当对设备或部件进行全面的清洁度检查和防异物检查,确保不存在异物和有害污染物。

4)乙方在采取防异物保护措施前,应当确认防异物保护材料的兼容性和可靠性(须使用仅执行预定功能但不会影响设备及系统的性能和运行的材料制做的防护罩、保护套或保护塞等,禁止仅使用胶带或纸带作为防护),以确保不会对相关设备、部件及系统产生不利影响或带来风险隐患。乙方应当仔细检查以确保用于异物防护的所有防护装置均完好无损,并对使用防异物保护材料的所有位置进行详细记录和标识。

第八条 防造假控制条款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和用户的防造假管理规定,并组织乙方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同时,还应向乙方的分包商明确传递甲方和用户的防造假管理要求和期望,确保防造假管理要求有效落地。

2)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建立防造假管控机制并有效运作,包括:

编制防造假管理制度,明确对假冒和欺诈物项及造假行为的处理程序;
建立造假问题举报制度,明确举报渠道及奖励措施;
开展常态化的自我监督和监查,对乙方内部的防造假管理情况以及防造假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全员防造假专项教育,签署“两个零容忍承诺书”,识别和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假风险,建立防造假风险分级清单。

3)对于来自其分包商或外购单位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记录、证明材料等文件的真实性,乙方须进行认真核查并留存核查记录。

4)如因乙方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甲方和用户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九条 若因乙方不当履行合同,导致乙方人员、各级分供方/分包方在从事合同项下事务或关联事务的过程中连累甲方陷入仲裁/诉讼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参与处理仲裁/诉讼或被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连带责任赔偿金、行政处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等。


附件17《网络和数据安全协议》(不适用)

附件18《核安全十条红线规定》

为坚决贯彻“两个零容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核安全风险,依据法律法规、核行业实践和事故事件教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制定核安全十条红线清单,划定不可逾越的核安全禁区。

第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将核安全置于最高优先级,坚守核安全底线,审慎处理核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核安全十条红线”。专用核安全十条红线详见附录1《核安全十条红线》,通用核安全十条红线包括:

(1)严禁违反安全基准要求或无相应资质开展涉核相关设计、制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等活动。

(2)严禁违反运行限值与条件、核安全许可承诺或突破临界安全限值。

(3)严禁超授权决策或变更操作程序,严禁违反程序要求开展相关操作或试验活动。

(4)严禁违规处理处置放射性废物或违规排放放射性流出物。

(5)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核设施运行日志、操作记录、辐射监测数据及异常事件记录。

(6)严禁无许可旁路或降级安全系统功能。

(7)严禁无许可开展超过核设施设计范畴的实验。

(8)严禁无授权变更设计、伪造或提供虚假设计文件、未履行设计审查备案。

(9)严禁违规削减应急**配备。

(1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事件。

第二条 乙方须将核安全责任嵌入业务流程,通过端到端流程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和工作各环节的职责边界,健全覆盖项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责任链条,压实基层班组核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授权决策制度,安全质量条件不具备不允许开工或转入下一道工序,严禁“低位决策”、超授权作业,特别要强化临时性工作的规范管控,强化组织机构变化、人员岗位调整、工作交接过程中的核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核安全责任链条无盲区、无断点。

第三条 乙方须逐级开展核安全责任交底,重点做好核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交底,通过责任交底,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乙方项目管理层应重点进行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层面的责任交底,项目执行层重点进行遵章守规、规范操作、安全防护、过程监督、应急处置等层面的责任交底。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所承担的合同任务、负责管理的区域、岗位职责等建立核安全包保责任制,各包保责任人对包保范围内的核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按照《中核集团核安全责任体系》企业标准要求,细化明晰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核安全责任,做好与相关方的责任衔接,将核安全责任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单位业务领域、岗位性质和涉核工作特点,对照核安全红线,建立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落地的核安全责任“一岗一清单”(包括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核安全责任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将核安全责任落实固化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组织全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有岗必有责。

第五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同时生效。


附录1:核安全十条红线

(1)严禁无资质上岗。

(2)严禁无许可开展高风险作业。

(3)严禁擅自关闭工艺系统安全装置。

(4)严禁不佩戴个人剂量计进入放射性区域。

(5)严禁不按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严禁违反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7)严禁违规贮存、运输、处理放射性废物。

(8)严禁超标准排放。

(9)严禁违规削减应急**配备。

(1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事件。


附件19《文档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作依据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核电文件档案管理要求》(NB/T 2052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管理规定》和甲方编制的文档管理程序(当程序升版时以最终有效版本为准)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合同履约范围】从合同履行开始,乙方应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案的形成、积累、控制、归档及规范整理工作。

第三条 【文件提交范围】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递交承包合同责任范围内所需编制的全套文件,包括文本、图表、软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数据库、声像资料等所有形式的各种文件。

第四条 【文档人员要求】乙方应配置合格、足够、稳定的项目文档管理人员,****电站机组连续建设做好人力保障和人员调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力配备和保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文档场所要求】乙方应配备符合长期存放条件的文档存储场所,****管理所需设备及装具,安排专人及时对关闭后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计划、制造记录、施工记录等文件进行集中收集和安全保管,避免文件的遗失和破损。甲方有权对乙方文件的关闭和集中保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第六条 【文档程序要求】乙方应建立有效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安全性,制定竣工文件组卷规划和归档计划并按计划及时向甲方进行文件归档,使本项目竣工文件质量满足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需要及国家档案验收标准。

第七条 【文档格式要求】乙方在提交纸质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信息对应的完整清晰可读的电子文件;施工图格式为TIFF或PDF,其它技术文件格式为PDF,文件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应对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作相应处理,以使其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

第八条 【文件版次要求】文件版次用英文大写字母表示(从英文字母A开始)。初次发布,文件版次标注为“A”,整本升版后发布文件,文件版次标注为“B”,再次整本升版后发布文件,文件版次标注为“ C”,依次类推。文件封面和正文页眉应标明文件的版次。每张图纸的标题栏必须标明图纸的版次。

第九条 【文件修改要求】除封面外,其他页均应有页眉和页脚,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标题、版次、文件状态、页码/总页数。如果文件被撤销并且不再使用时,乙方应正式来函说明文件已被撤销,并说明撤销原因;如果文件被不同编码的其它文件替代时,也应正式来函说明替代原因,并明确新文件的编码、题名、版次等信息。

第十条 【文档控制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受控文件在接收、分发、借阅、升版作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文件收发与控制管理等相关程序。

第十一条 【文档提交进度要求】乙方应按照进度要求和文档提交要求及时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文档资料,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的需要。

第十二条 【书写材料要求】文件上的手写字迹必须使用符合档案保管规范的书写材料(碳黑或蓝黑墨水),严禁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文件无污损,无缺失,满足永久归档的要求。

第十三条 【原件要求】文件必须为原件或有效文件,因故用复印件归档时,应加盖复制件提供的单位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文件要求完整无缺,编码和版本准确,格式规范,清晰可辨,签字完备,标识完整。

第十四条 【档案整理要求】归档后档案包含案卷封面、签字页、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具体模板和填写要求按照甲方文档程序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执行。

第十五条 【页码要求】除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外,有文字部分均应编写页号,页号从“1”开始,各分册间不连续编写;单面书写文件页号编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编制在右下角,背面编制在左下角。

第十六条 【图幅折叠要求】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系列版式,即A0、A1、A2、A3、A4,A3及以上幅面的文件、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的要求统一折叠成A4幅面。

第十七条 【文件载体要求】普通文件应以不低于70g的A4纸张书写,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易褪色书写材料应复印在A4纸张上并放在原件后保存(不算页数),所有文件应同时提交与原件等效(带签字页、公章)的电子版文件(PDF版),电子版文件以不可擦除型光盘提交。特殊情况下非原件的必须注明原件去向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文件提交单位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等效。

第十八条 【文件装订要求】整理归档的文件采用三孔一线方式装订,装订整齐、牢固、不能破坏文件的文字、图像或内容,厚度不宜超过5厘米。按件管理可采用不锈钢钉装订。

第十九条 【文件套数要求】纸质版文件1套,全套电子版文件1套,项目文件形成套数另有规定,按照实际要求执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应提供完整的PDF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页面调整到可阅读状态,并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电子文件命名,采用“文件编码+文件题名”或“文件编码+版次”命名。

第二十条 【文件移交要求】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文件交付清单,并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清单节点向甲方交付相应文件,并通过信函向甲方报送。****公司所有文件接收和外发的唯一窗口,文件递交时必须按照规定通信渠道进行文件传递和移交。

第二十一条 【文件通讯管理】甲乙双方建立往来通讯渠道,明确甲乙双方工作接口人、工作邮箱,定期交换信函往来清单。

第二十二条 【文件规范性要求】文件应包括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正文、附件及其页眉页脚(页码/总页数)。文本文件封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文件题名、文件编码、文件版次、文件状态(若有)、文件签署及日期、文件编制单位、文件编制时间,必要时加盖文件编制单位公章;凡是独立文件(具有独立封面或编码的文件)均应有各层级的完整的签署,文件签署应字迹工整,并同时签署日期。

第二十三条 【文档经验反馈要求】乙方定期组织文档管理培训,对分包商开展培训及文档业务指导,乙方应对文件提交和文件归档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经验反馈,并建立有效控制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甲方对乙方重复发生的问题和文档提交一次合格率纳入文档考核范围。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转移、复制、出版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不得将本项目文件图纸转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文档支付考核要求】甲方将乙方文件提交、文档整改要求督促、档案归档及文档管控等情况作为合同支付条件,乙方如未按照要求提交文件,或者提交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者未能按时收集、整理、移交竣工文件或未及时落实整改意见,未落实对分包商(若有)的监督、指导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文档支付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其他】因乙方原因,文件的整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列明的文档管理要求参见甲方相关管理程序和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文档管理,乙方还应同时遵守和执行附录《技术服务类合同文件标准清单》的要求。


附录《技术服务类合同文件标准清单》

序号

文件类别

是否提交

提交要求

1

质保大纲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2

管理程序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3

技术规程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4

法规标准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5

质量计划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6

进度计划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7

进度报告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8

总结报告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9

验收大纲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10

技术方案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11

施工方案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12

培训材料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13

最终成果报告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14

其他文件(请列举):

是□ 否□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附件20《支付申请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累计已支付金额(不含本次):

供应商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方:

支付序次信息:

参考描述如:本次为第1节点支付/本次支付对应服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本合同一次性支付等

本次申请支付金额:

合同条款规定:

合同中已明确金额的,则直接引用;

相关支持性文件:

最终出票方、收款方与供应商的账号一致性复核

80三者一致, 名称均为:

开户银行及账号:

80三者不一致,合同特别约定条款已明确/因公司内部规划调整,由统一账号进行收款(附说明性文件)

出票方基本信息:

收款方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供应商(盖章):

签字: 日期:

使用备注详见红色字体部分,具体使用时删除备注。

附件21《合同变更申请》

合同变更申请单

变更提出部门:

编号:(合同编号+00XX变更序列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申请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

对进度的影响:

对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

支持文件清单:

变更提出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监理工程师/委托管理单位(若有)意见:

签字/日期:

采购部门/需求单位业务部门审核(如需):

签字/日期:

需求单位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如需):

签字/日期:


附件22《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受托方名称:

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

年度:

项目名称:

研发周期: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人员人工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

2.1

其中:材料、燃料和动力

2.2

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3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2.4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

折旧费用

4

无形资产摊销

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

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1 / 82

[1] 本条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合同。

[2] “受限制对象”是指被制裁机构明确指定受经济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限制的个人、法人和组织,该等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综合清单(UN Consolidated List)、****办公室(OFAC)的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 List)、实体清单、欧盟关于自然人、团体和实体的综合清单(EU Consolidated list)等。

[3]“制裁机构”是指发布和/或执行制裁和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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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废标公告
[CNSC-XJD-26-02297]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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