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采购订单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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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用户:****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科研项目技术开发,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开展技术开发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研发服务及研发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
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技术开发成果相关的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1《技术要求》。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附件4《廉洁协议书》的约定。
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对于逾期付款的金额,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本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方式一:仲裁。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方式二:诉讼。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合同价格组成表》
附件3《项目人员名单》
附件4《廉洁协议书》
附件5《保密协议书》
附件6《验收报告》
附件7《履约保函》(不适用)
附件8《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附件9《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协议》
附件10《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附件11《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附件12《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附件13《承包商考核管理》(不适用)
附件14《保障合同应得款项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
附件16《合同补充条款》
附件17《网络和数据安全协议》(不适用)
附件18《核安全十条红线规定》
附件19《文档管理规定》
附件20《支付申请书》
附件21《合同变更申请》
附件22《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 甲方(盖章): **** | 乙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合同联系人: | 合同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Email: | Email: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 账号: |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行地址: | 开户行地址: |
《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技术规格书TS26-MP-07-002 Rev.B》(另附)
| 项目工作人员表 项目名称: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 | |||||||||
| 姓 名 | 所属单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职务 | 专业 | 本项目所承担的角色与工作 | 投入时间 | 备注 |
廉洁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为了规范甲方和用户(以下合称“需方”)及乙方在采购工作中的各项业务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和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各方单位有义务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
三、在合同签订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终止业务关系后,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不得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1)不得向需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2)不得为需方人员报销应由需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为需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需乙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为需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得为需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得为需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7)不得为需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8)不得违反规**排需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需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需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二)不得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2)不得与需方人员、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3)不得按照需方人员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权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属于恶意串通);
(4)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属于恶意串通);
(6)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属于恶意串通);
(7)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属于恶意串通);
(8)不得与需方人员或者采购代理商、其他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属于恶意串通)。
(三)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未取得资质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谋取中标、成交;
(3)不得以他人名义谋取中标、成交;
(4)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乙方如存在以上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集团或中国核电黑名单,取消乙方参与相应范围采购活动的资格。
六、乙方发现需方人员索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要求提供其他好处的,有义务予以拒绝并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电话:0571-****0937地址:**省**市**区丰北路日曜之城7幢18层。
七、当甲方对乙方举报的涉嫌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义务配合需方提供证据和作证,甲方查实后将公正处理,并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奖励或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
八、本廉洁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同时生效。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合同名称)的前期沟通、谈判、签订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所有的且不为公众所知、不能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企业信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公司制度和程序、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图纸、档案、经验反馈、计算机程序、软件、数据库、硬件、电子邮件、账户、资产台账、网络拓扑、源代码、配置参数、开发记录、技术指标、检测报告、操作手册、采购资料、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战略规划、项目计划、投资预算、市场开发、市场营销、商业交易、业务信息、研究资料、产品及生产计划、**伙伴名单及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具有保密性质的其它资料等信息。
若上述保密信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无需承担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
1. 在尚未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获得上述信息前就已知晓的;
2.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为公众所了解的;
3. 在未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4. 乙方从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已尽到谨慎注意与核实义务,所知该第三方没有违反任何保密义务的。
第二条 乙方使用保密信息须仅限于与双方**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项目上。乙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非**项目用途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三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上传、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上述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若乙方还需遵守第三方协议,必须先遵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避免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四条 乙方对因提供本项目服务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项目信息介质负有保密责任。这些介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邮件、云盘、磁带、磁盘、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现场服务期间(含评估及测评等)使用的数据处理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带离任何未经确认的采集数据。
第五条 乙方承诺保密信息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仅限于为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接触或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及相关人员将该保密信息利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允许第三方为谋取自身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而使用。
第六条 乙方应妥善保护和保存相关保密信息,并应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甲方所使用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乙方应通过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保密信息的乙方员工、前员工、**方、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办公室、营业点、厂房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区分管理或限制访问,对能够接触、获取保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有效管控措施。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保密信息的相关使用人员以书面形式接受保密义务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须事先与前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如果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需增加保密信息知悉人员的,须提前将该人员详细信息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与增加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后续若前述人员不再需要掌握保密信息的,乙方应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返还保密信息载体并根据已签订的保密协议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人员工作结束离场前需对掌握的甲方信息在自有载体中进行删除,并签署离场信息保密承诺书。
第八条 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之日止。
第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须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同意披露的,乙方在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之前,应按照不低于本协议保密要求的程度与第三方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条 当合同执行完毕或甲方决定停止本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将已获悉的保密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相应妥善处理,不得留存、拷贝或复制。如该保密信息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乙方应负责监督并确保信息接收方予以全部销毁或删除,并将已销毁或删除的证明及清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乙方对包含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文件或资料的返还、销毁或删除,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应持续履行的保密义务。
本条约定在本保密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乙方须承担甲方依法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费、人员工资、管理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未尽到上述补救措施及通知义务的,还须就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本条约定在本保密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二条 ****机关、仲裁机构、****机关和机构的有效法律文书、传票或指令,被强制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的,则在向上述有权机构或机构披露保密信息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其被要求披露的事实、条件和情况,并与甲方磋商(i)采取可行的措施以拒绝该等要求或缩小披露范围或(ii)获得甲方的同意以提供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
同时,乙方须积极协助甲方寻求合法救济,以最大限度减少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且如有可能,乙****机关或机构遵守相应的保密义****机关或机构出具的保证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可靠保密的书面承诺。乙方对其他未被要求强制披露的保密信息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双方理解并同意,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分行使该等权利也不排除对该等权利的任何其他部分的行使或进一步行使,或对本协议下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十四条 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诸争议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内容仍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签署且一并生效。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 采购方 | 合同名称 | ||||
| 供应商 | 合同编号 | ||||
| 验收说明 | 1、按节点执行项目: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条要求,乙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实际执行:现***已按要求完成,验收通过,同意支付。 | ||||
| 奖惩情况 | 说明奖惩金额(如有,请附支持材料) | ||||
| 业务部门自查合同内涉及文件事宜 (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 | 80本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中未要求提交文件 80涉及文件已按要求提交 | ||||
| 业务部门完成供应商履约评价事宜 (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 | 80 已在ERP系统对本合同供应商的服务执行情况进行供应商履约评价 评价申请单号: 80 线下发起供应商履约评价(评价记录附后) | ||||
| 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 业务部门处负责人(签字): |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 ****管理部门审查文件提交事宜(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验收时适用,A1****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签字,A2类****管理部门签字): 80相关文件已按要求提交,同意支付 80其他 ****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文档科(签字): ****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或 ****管理科室(签字): ****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 |||||
致****:
****公司承接的《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一、诚信履约承诺
二、合规保证承诺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目前未被任何制裁机构指定为受限制对象,且未因违反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而接受调查或者身处行政、司法程序。我公司保证遵守相关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并拥有制裁和出口管制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在履行本合同时,我公司保证不违反且不会导致你方违反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司法管辖区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有关法律、法规、指令、命令。
83 我公司保证从相关制裁机构处获取所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许可证、特许及其他授权。
83 我公司声明并承诺,****公司知晓自身将被指定为受限制对象[2] 或者自身正面临制裁机构的执法活动,在相关法****公司将立即通知你方。
83 ****公司的行为或不作为导致你方被制裁机构处罚、罚款或施以其他惩罚性措施,我公司愿意对此作出全额赔偿并使你方免受损害。
83 我公司同意你方有权应相关制裁机构[3] ****法院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资料,而无需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同意的约束。
83 如果未来根据相关的制裁或者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本合同的履行变为非法或无法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事项。一旦发生该等事项,我公司有义务立即通知你方,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替代方案,该替代方案包括善意努力获取必要的许可证、特许或豁免。
83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收集、使用、传输相关信息,并保证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复制权、撤回同意权等),以符合法定要求的标准。
83 我公司保证采取适当且充分的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如发生数据泄露,我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通知你方,****机关报告。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转让或授权给你方的知识产权免予缺陷并且符合技术规格说明和合同约定所需;我公司保证拥有该知识产权或者有有效且充分的权利授予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无任何限制/留置权或第三方的占有权附于该知识产权之上、没有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将要发生的或待解决的争议/索赔或诉讼。
83 我公司保证该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现该知识产权的任何缺陷或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我公司将立即通知你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你方免受损害。
83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公司授权或转让给你方的知识产权的争端、行动、命令、诉讼和争议时,我公司将承担费用负责妥善解决,并免除你方及你方客户、雇员、股东、董事、管理人员、受让人、继承人以及为你方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因牵涉上述争端、行动、命令、诉讼所承担的责任。
我公司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合同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方针和应急响应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是否相符。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措施,审查该等措施并监督实施情况。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健康、环保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4.甲方应按照规定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教育,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环境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但安全责任不转移。
5.作业期间,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的相关事宜,协助处理项目实施中有关的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准备工作。
6.甲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全部执行。在检查中如发现违反安全、环保及职业病防治规定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理。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作业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作业,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甲方根据整改情况和作业单位的整改状况决定是否复工。
7.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整顿处理:
(1)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乙方发生因管理原因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现场设备事故,影响到现场人员安全的;
(3)乙方重复发生类似违章事件,经多次指出不改的;
(4)乙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5)乙方有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
(6)乙方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7)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作业行为的;
(8)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经多次指出不整改的;
(9)乙方应急准备能力不满足甲方要求的。
8.应急状态下,甲方应及时将应急信息通报乙方,必要时应乙方的请求提供应急支援。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总体要求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参照相关国际通用标准,确保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和遵循甲方各****电站“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
2. 乙方必须确保所持有的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各类强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可以覆盖合同项目范围。在合同履行期间,原认证变更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以上承诺应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终止合同和索赔的权利。
3.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作为在甲方现场工作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和应急响应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为甲方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对所有作业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方针责任负责,保证其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完成本协议期间任何工作的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知识和能力,了解其自身合同行为的安全环保责任。
4.乙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遵循甲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制度和规定,并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管理要求,积极按照甲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建设。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作业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不少2%的专职安全员,且专职安全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少于/%;30人以下经甲方同意可设兼职安全员。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并存档、备查),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投入和管理使用安全费。
3.乙方在作业前,****电厂工作组织过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危险源、危害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制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4.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5.作业期间,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作业中有关的安全问题。乙方应充分考虑在作业操作中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在作业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上防范事故的措施到位。
6.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7.当甲方提出停工通知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作业。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方可重新复工。
8.乙方应做好合同范围内有关区域及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从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作业。
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保证作业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现场所使用的卷扬机、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等必须确认安全可靠。乙方借用或租赁各类工器具及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与租赁单位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乙方应对借入或租赁的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在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严禁使用国家、地方和行业法规标准及规定中禁止使用的材料。如经设计、甲方批准必须使用限制使用的材料时,应提出风险评估和控制说明,确保在正常情况及可预见危害情况下不发生健康危害,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并可合理控制到最低程度。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到位。
12.乙方应保证项目作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确保满足甲方监督检查要求。乙方作业人员对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变动。乙方因作业需挖开及打开的坑、洞、沟和吊装口等,必须立即采取防止人员坠落或滑跌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如设置围栏、警示绳、标识牌等,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盖板,拆除临时性安全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13.乙方作业应充分考虑任何条件下对建筑主体安全存在的潜在影响,如设计变更(含与施工建筑相关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就重要材料设备等物项在运输、安装、试验中存在的安全事项风险资料和安全注意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15.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并交甲方备案。临时增加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验证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1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做好现场隔离和安全措施,对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要逐项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完工手续。乙方作为工作负责人的,应将其工作负责人名单及相应的资格文件报甲方备案。
1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作业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保卫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乙方应在施工技术方案中增加有关预防火灾或爆炸的管理预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典型火灾或爆炸的物理影响;与火灾或爆炸有关的风险;用于防止火灾或爆炸的装置设计、预防措施;火灾或爆炸的控制和恢复措施、风险评价等。
18.乙方在作业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因作业需要进行开挖时,乙方应向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甲方明确作业方法。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作业。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1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如甲方有特殊规定的(如辐射控制区内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执行。乙方所属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必须具有胜任承包工作的相应专业技术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对于需进入控制区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在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职****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工作适任性评价证明。
2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作业,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作业和环保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及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处临时堆放并及时清理。
21.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管理原则。乙方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从业人员、第三方从业人员伤亡)以及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在发生事故后0.5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协助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责任方并应按照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报告。乙方从业人员作业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2.乙方在作业过****电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作业规程,否则甲方有权提出罚款处理,罚款按甲方相关程序(制度)中的有关标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3.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自行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对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或组织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产品,也不得委派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一经查实,乙方应立即撤回相关物项、更换相关人员,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及甲方损失。
(三)乙方的职业健**障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的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遵守和执行甲方关于现场职业健康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对主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负全面责任,致力于控制和减少施工及管理人员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事故的应急预案。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督档案。
3.乙方必须认真积极按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和监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4.乙方必须根据主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危害接触情况,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甲方有权必要时进行查阅。
5.乙方须建立并维持职业病防治设施的有效性,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乙方的环境保护责任
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遵守和执行甲方关于现场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并对工作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负全面责任,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2.乙方有责任在其施工作业区域内识别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和完善重要部位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和指标,建立、健全防止环境污染责任制,制定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4.乙方所供材料、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应符合环境安全的要求(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包装材料、填充物等必须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外包装应有明确标识,产品须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5.乙方在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易漏物品及化学品进场之前,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提供意外情况下处置措施,供货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破损泄露,并按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规定执行,配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场或拒绝验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于材料、设备的外包装,乙方应建议供货商考虑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环保材料,降低成本、节约**。
7.乙方负责所有材料、设备在运输、储存、搬运等过程中,其产生的垃圾、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按主合同约定的地点存放,并摆放整齐、稳固,防止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害。
8.乙方应负责将其负责作业区域和配套生产临建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及时从现场清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由乙方自行与地方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清运出现场,并建立废物垃圾清运记录,定期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场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理。现场作业环境和清洁卫生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撤走所有的施工机械,清除剩余材料及各类临时设施,保持现场及工程的整洁,以满足甲方对现场的管理要求。
9.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合理需要和申请,在现场临时提供建筑垃圾的存放点,其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车辆及机器上的溢流污物污染现场,如果发生这种溢流和污染,乙方应负责自费清理。
10.乙方在作业中若产生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应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1】199号 2001-12-17实施)、《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废物管理措施,严格防止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污染陆地和海洋环境。
11.乙方应负责其施工作业区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管理。上述污水的清运,由乙方自行与地方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清运出现场,如乙方自行处理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则污水处理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污水处理或者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建立污水处理记录制度,定期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2.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抛撒、飞扬、流淌等现象,如果由于乙方的措施失效致使这些物品抛撒、飞扬、流淌等造成现场设施、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乙方应尽可能降低和减少噪音、粉尘和震动,作业时如果会产生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粉尘和振动,乙方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防尘措施,防止环境噪声粉尘污染。现场作业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3.乙方应自费在现场建立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有效的、卫生的公共厕所以供其雇员和分包商雇员使用,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保持整个现场及厕所清洁卫生,并达到甲方的管理规定要求。
14.若乙方未能满足其负责区域内卫生、清洁方面的管理要求,甲方可以指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如果乙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则甲方可以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15.乙方应加强爆破、控伤等特殊作业时的环保管理,避免施工作业引起扰民投诉和对周围环境造成辐射危害。
(五)乙方的应急响应责任
1.乙方应建立本单位现场应急组织体系,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内容编制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实施,应急预案应及时报甲方审查备案。超过30人且在现场工作6个月以上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编制本合同期限内的《应急响应撤离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2.乙方应保证其派遣和分包的人员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应急责任、意识及技能,确保其接受过应急培训并能按照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
3.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乙方应保证具备足够的应急**,应与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中承诺的一致。
4.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乙方需接受甲方关于应急方面的检查、管理。
5.为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有效性,乙方应配合参加甲方组织实施的各类应急演练或演习。
6.应急状态下,乙方应根据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撤离计划》的规定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并保持与甲方相关应急组织的联系,必要****指挥部的支援。
7.应急状态下,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三、其他未尽事宜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一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职业病、环保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本协议的文本语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及其他协议未尽事宜,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质量管理考核方案
根据甲方质量奖励及违章惩处相关规定,针对质量违章惩处的细则明确如下:
一、通用要求
本附件指的质量违章是指在乙方在开展工程施工作业、供货及服务等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质量标准,违反甲方质量规章制度、规程以及违反事故预控措施规定等,可能导致重要系统、设备质量降级或不确定。
对于因质量违章导致质量事故/事件或经济财产损失的,应按照本程序对违章相关责任人实施惩处。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要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布的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避免生产活动中的各种违章现象。
乙方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行为,并报告甲方对口管理人员或质量管理人员。
乙方管理人员应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及时报告,并参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二、违章惩处原则
本着“严要求、零容忍”的原则,针对违章,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针对在违章查实过程中有人员拒不接受违章纠正要求、无理取闹、态度恶劣或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一经发现,加倍惩处。
乙方发现的本单位及其分包商员工违章现象,主动上报、积极整改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对乙方进行管理责任追溯。
三、违章惩处细则
1、违章记分
违章惩处实施“累计记分制”,对于违章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程序规定给予记分。
记分考核以自然年为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清零,不转入下一个周期。记分日以违章日期为准。
各类典型的违章记分标准见附表“质量违章行为”,对没有列出的其它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违章行为,甲****公司实践来认定违章性质。
人员一次有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计算累加分值。
2、违章扣款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若被认定为违章主要责任人,除按附表“质量违章行为”记分标准记分外,同时还将按“记分值×200元”标准对违章人员予以扣款处罚;若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人,则按主要责任人的一半记分,并按“记分值×200元”标准对违章人员予以扣款处罚;若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作为违章者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等,则作为对现场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不记分,但按主责人员扣款总额的一半予以扣款处罚。
在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作为违章主要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时,将对乙方按“记分值×2×200元”标准予以扣款处罚以追溯其管理责任。
上述扣款以合同扣款方式实施。
3、清退
乙方及其分包商人员若一年内违章记分累计达12分,则予清退处理,至少三年内不得进入甲方业务范围内的任何现场从事作业活动。
4、违章责任划分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违章命令不予抵制、盲目执行,负次要责任。
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协助其开展违章作业的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相应作业的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人承担监管责任。
若某一项违章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或组织,则依次由相应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班组/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违章责任。
四、后续改进要求
甲方针对查实的违章现象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违章整改通知单》后,应按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举一反三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的执行完成情****管理处室和《违章整改通知单》的签发处室。
附表1:违章整改通知单
编号:(年份+专业+顺序号)
| 安全生产违章整改通知单 | |||||
| 主题 | |||||
| 生产单元 | 机组/区域 | ||||
| 责任部门 | 违章单位 | ||||
| 作业地点 | 作业时间 | ||||
| 专业 | |||||
| 相关设备 | |||||
| 相关工单 | |||||
| 问题描述: 安全监督员: 安全质量科科长: 安全质量处处长: | |||||
| 纠正措施(可另附页): | |||||
| 违章单位负责人: | 责任部门负责人: | ||||
| 验证关闭 | |||||
| 责任部门意见: 验证人: 责任部门科长: 责任部门负责人: | |||||
| 安全质量处意见: | |||||
| 安全监督员: | 安全质量科科长: | 安全质量处处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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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光电面向四端子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的晶硅电池委托研究项目合同
附表2:质量违章行为
1、质量红线违章行为
| 序号 | 违章现象 | 记分标准 |
| | 弄虚作假(工作过程、工器具材料、质量文件记录、签名等) | 12 |
| | 无证作业,包括特种作业(脚手架、电气、焊接等),特种设备作业(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等),工作负责人、QC、操纵员、燃****公司规定需取得授权人员; | 12 |
| | 无票作业(包括运行工作票、辐射防护工作票、动火证等); | 12 |
| | 质量计划H点越点,或停工令未释放即进行下一步施工; | 6 |
| | 瞒报或谎报质量事故事件。 | 6 |
2、质量黄线违章行为
| 序号 | 违章现象 | 记分标准 |
| | 未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事件; | 4 |
| | 不具备先决条件直接开工; | 4 |
| | 使用未经审批或无效、擅自修改的程序方案; | 4 |
| | 人因造成设备隔离不当; | 4 |
| | 不符合项未处理完成,且未得到许可就开展下一步工作; | 4 |
| | 质量计划W点未通知见证; | 4 |
| | 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器具; | 4 |
| |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备件、工具; | 4 |
| | 违反程序造成质量事件; | 4 |
| | 拒不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或拒不实施纠正措施。 | 4 |
一、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须按照以下要求对乙方进行扣款(实际扣款比例按照《质量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执行)。
二、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且符合以下情况时,须执行以下要求。
三、 乙方应在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并根据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预防措施或补救方案建议,制定详细的纠正措施,并将纠正措施提交甲方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严格按照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四、 甲方有权对乙方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如发现存在未严格落实纠正措施的情况,应发出纠正措施要求(CAR)要求其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行动。情节严重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扣款。
注:产品质量事故(事件)——是指由于产品形成过程失控或产品质量未满足要求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是指核设施建造过程和工程质量不满足规定要求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核设施运行期间因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分级见下表:
| 级别 | 名称 | 产品质量事故 (事件) |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 |
| 4 | 重大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万元(含)以上,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6个月以上 |
| 3 | 较大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一千 万 元(含)~五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3~6 个月 |
| 2 | 一般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百 万 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3个月 |
| 1 | 质量事件 | 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含)~一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十 万 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5天~1个月 |
双方根据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保障款项支付协议条款: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发包人不得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备案、结算/决算审计等为理由,迟延支付承包人的应得合同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发包人不****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并以此为理由迟延承包人的应得合同款项。
附件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同条款》
双方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条款:
发包人有权对上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对承包人履约评价的重要内容。承包人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
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即同时生效。
第一部分 共性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为(71不涉及国家秘密 80秘密 80机密 80绝密)级项目。本合同文本为(71不涉及国家秘密 80秘密 80机密 80绝密)级文件。
第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权利义务的内容,乙方应予以遵守。
第三条 乙方如违反合同廉洁协议书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对于配备给本项目的乙方驻场工作人员,乙方应在人员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治安背景审查材料)。同时,乙方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保密、安全等必要培训及留存完整的培训记录,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使用私人计算机、私人手机、私人邮箱、个人网盘及任何其他私人存储设备或设施处理、存储、传输本项目或甲方及用户的敏感、涉密信息,也不得在互联网报送或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担保方式
第七条 防异物控制条款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和用户的防异物管理规定,并组织乙方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同时,还应向乙方的分包商明确传递甲方和用户的防异物管理要求和期望,确保防异物管理要求有效落地。
2)乙方实施合同工作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必要清洁和合理防护,确保满足甲方和用户提出的清洁度要求和防异物控制要求。
3)乙方如需对设备、部件进行必要的搬运、分解、组装或调试,在实施前应当对设备或部件进行全面的清洁度检查和防异物检查,确保不存在异物和有害污染物。
4)乙方在采取防异物保护措施前,应当确认防异物保护材料的兼容性和可靠性(须使用仅执行预定功能但不会影响设备及系统的性能和运行的材料制做的防护罩、保护套或保护塞等,禁止仅使用胶带或纸带作为防护),以确保不会对相关设备、部件及系统产生不利影响或带来风险隐患。乙方应当仔细检查以确保用于异物防护的所有防护装置均完好无损,并对使用防异物保护材料的所有位置进行详细记录和标识。
第八条 防造假控制条款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和用户的防造假管理规定,并组织乙方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同时,还应向乙方的分包商明确传递甲方和用户的防造假管理要求和期望,确保防造假管理要求有效落地。
2)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建立防造假管控机制并有效运作,包括:
3)对于来自其分包商或外购单位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记录、证明材料等文件的真实性,乙方须进行认真核查并留存核查记录。
4)如因乙方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甲方和用户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在执行中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为此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九条 若因乙方不当履行合同,导致乙方人员、各级分供方/分包方在从事合同项下事务或关联事务的过程中连累甲方陷入仲裁/诉讼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参与处理仲裁/诉讼或被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连带责任赔偿金、行政处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等。
为坚决贯彻“两个零容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核安全风险,依据法律法规、核行业实践和事故事件教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制定核安全十条红线清单,划定不可逾越的核安全禁区。
第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将核安全置于最高优先级,坚守核安全底线,审慎处理核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核安全十条红线”。专用核安全十条红线详见附录1《核安全十条红线》,通用核安全十条红线包括:
(1)严禁违反安全基准要求或无相应资质开展涉核相关设计、制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等活动。
(2)严禁违反运行限值与条件、核安全许可承诺或突破临界安全限值。
(3)严禁超授权决策或变更操作程序,严禁违反程序要求开展相关操作或试验活动。
(4)严禁违规处理处置放射性废物或违规排放放射性流出物。
(5)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核设施运行日志、操作记录、辐射监测数据及异常事件记录。
(6)严禁无许可旁路或降级安全系统功能。
(7)严禁无许可开展超过核设施设计范畴的实验。
(8)严禁无授权变更设计、伪造或提供虚假设计文件、未履行设计审查备案。
(9)严禁违规削减应急**配备。
(1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事件。
第二条 乙方须将核安全责任嵌入业务流程,通过端到端流程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和工作各环节的职责边界,健全覆盖项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责任链条,压实基层班组核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授权决策制度,安全质量条件不具备不允许开工或转入下一道工序,严禁“低位决策”、超授权作业,特别要强化临时性工作的规范管控,强化组织机构变化、人员岗位调整、工作交接过程中的核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核安全责任链条无盲区、无断点。
第三条 乙方须逐级开展核安全责任交底,重点做好核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交底,通过责任交底,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乙方项目管理层应重点进行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层面的责任交底,项目执行层重点进行遵章守规、规范操作、安全防护、过程监督、应急处置等层面的责任交底。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所承担的合同任务、负责管理的区域、岗位职责等建立核安全包保责任制,各包保责任人对包保范围内的核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按照《中核集团核安全责任体系》企业标准要求,细化明晰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核安全责任,做好与相关方的责任衔接,将核安全责任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单位业务领域、岗位性质和涉核工作特点,对照核安全红线,建立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落地的核安全责任“一岗一清单”(包括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核安全责任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将核安全责任落实固化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组织全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有岗必有责。
第五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附件在主合同签署后,同时生效。
附录1:核安全十条红线
(1)严禁无资质上岗。
(2)严禁无许可开展高风险作业。
(3)严禁擅自关闭工艺系统安全装置。
(4)严禁不佩戴个人剂量计进入放射性区域。
(5)严禁不按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严禁违反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7)严禁违规贮存、运输、处理放射性废物。
(8)严禁超标准排放。
(9)严禁违规削减应急**配备。
(1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事件。
第一条 【工作依据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核电文件档案管理要求》(NB/T 2052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管理规定》和甲方编制的文档管理程序(当程序升版时以最终有效版本为准)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合同履约范围】从合同履行开始,乙方应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案的形成、积累、控制、归档及规范整理工作。
第三条 【文件提交范围】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递交承包合同责任范围内所需编制的全套文件,包括文本、图表、软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数据库、声像资料等所有形式的各种文件。
第四条 【文档人员要求】乙方应配置合格、足够、稳定的项目文档管理人员,****电站机组连续建设做好人力保障和人员调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力配备和保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文档场所要求】乙方应配备符合长期存放条件的文档存储场所,****管理所需设备及装具,安排专人及时对关闭后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计划、制造记录、施工记录等文件进行集中收集和安全保管,避免文件的遗失和破损。甲方有权对乙方文件的关闭和集中保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第六条 【文档程序要求】乙方应建立有效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安全性,制定竣工文件组卷规划和归档计划并按计划及时向甲方进行文件归档,使本项目竣工文件质量满足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需要及国家档案验收标准。
第七条 【文档格式要求】乙方在提交纸质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信息对应的完整清晰可读的电子文件;施工图格式为TIFF或PDF,其它技术文件格式为PDF,文件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应对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作相应处理,以使其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
第八条 【文件版次要求】文件版次用英文大写字母表示(从英文字母A开始)。初次发布,文件版次标注为“A”,整本升版后发布文件,文件版次标注为“B”,再次整本升版后发布文件,文件版次标注为“ C”,依次类推。文件封面和正文页眉应标明文件的版次。每张图纸的标题栏必须标明图纸的版次。
第九条 【文件修改要求】除封面外,其他页均应有页眉和页脚,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标题、版次、文件状态、页码/总页数。如果文件被撤销并且不再使用时,乙方应正式来函说明文件已被撤销,并说明撤销原因;如果文件被不同编码的其它文件替代时,也应正式来函说明替代原因,并明确新文件的编码、题名、版次等信息。
第十条 【文档控制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受控文件在接收、分发、借阅、升版作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文件收发与控制管理等相关程序。
第十一条 【文档提交进度要求】乙方应按照进度要求和文档提交要求及时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文档资料,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的需要。
第十二条 【书写材料要求】文件上的手写字迹必须使用符合档案保管规范的书写材料(碳黑或蓝黑墨水),严禁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文件无污损,无缺失,满足永久归档的要求。
第十三条 【原件要求】文件必须为原件或有效文件,因故用复印件归档时,应加盖复制件提供的单位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文件要求完整无缺,编码和版本准确,格式规范,清晰可辨,签字完备,标识完整。
第十四条 【档案整理要求】归档后档案包含案卷封面、签字页、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具体模板和填写要求按照甲方文档程序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执行。
第十五条 【页码要求】除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外,有文字部分均应编写页号,页号从“1”开始,各分册间不连续编写;单面书写文件页号编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编制在右下角,背面编制在左下角。
第十六条 【图幅折叠要求】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系列版式,即A0、A1、A2、A3、A4,A3及以上幅面的文件、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的要求统一折叠成A4幅面。
第十七条 【文件载体要求】普通文件应以不低于70g的A4纸张书写,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易褪色书写材料应复印在A4纸张上并放在原件后保存(不算页数),所有文件应同时提交与原件等效(带签字页、公章)的电子版文件(PDF版),电子版文件以不可擦除型光盘提交。特殊情况下非原件的必须注明原件去向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文件提交单位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等效。
第十八条 【文件装订要求】整理归档的文件采用三孔一线方式装订,装订整齐、牢固、不能破坏文件的文字、图像或内容,厚度不宜超过5厘米。按件管理可采用不锈钢钉装订。
第十九条 【文件套数要求】纸质版文件1套,全套电子版文件1套,项目文件形成套数另有规定,按照实际要求执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应提供完整的PDF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页面调整到可阅读状态,并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电子文件命名,采用“文件编码+文件题名”或“文件编码+版次”命名。
第二十条 【文件移交要求】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文件交付清单,并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清单节点向甲方交付相应文件,并通过信函向甲方报送。****公司所有文件接收和外发的唯一窗口,文件递交时必须按照规定通信渠道进行文件传递和移交。
第二十一条 【文件通讯管理】甲乙双方建立往来通讯渠道,明确甲乙双方工作接口人、工作邮箱,定期交换信函往来清单。
第二十二条 【文件规范性要求】文件应包括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正文、附件及其页眉页脚(页码/总页数)。文本文件封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文件题名、文件编码、文件版次、文件状态(若有)、文件签署及日期、文件编制单位、文件编制时间,必要时加盖文件编制单位公章;凡是独立文件(具有独立封面或编码的文件)均应有各层级的完整的签署,文件签署应字迹工整,并同时签署日期。
第二十三条 【文档经验反馈要求】乙方定期组织文档管理培训,对分包商开展培训及文档业务指导,乙方应对文件提交和文件归档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经验反馈,并建立有效控制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甲方对乙方重复发生的问题和文档提交一次合格率纳入文档考核范围。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转移、复制、出版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不得将本项目文件图纸转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文档支付考核要求】甲方将乙方文件提交、文档整改要求督促、档案归档及文档管控等情况作为合同支付条件,乙方如未按照要求提交文件,或者提交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者未能按时收集、整理、移交竣工文件或未及时落实整改意见,未落实对分包商(若有)的监督、指导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文档支付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其他】因乙方原因,文件的整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列明的文档管理要求参见甲方相关管理程序和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文档管理,乙方还应同时遵守和执行附录《技术服务类合同文件标准清单》的要求。
附录《技术服务类合同文件标准清单》
| 序号 | 文件类别 | 是否提交 | 提交要求 |
| 1 | 质保大纲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2 | 管理程序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3 | 技术规程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4 | 法规标准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5 | 质量计划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6 | 进度计划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7 | 进度报告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8 | 总结报告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9 | 验收大纲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10 | 技术方案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11 | 施工方案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12 | 培训材料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13 | 最终成果报告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14 | 其他文件(请列举): | 是□ 否□ | PDF版□ 可编辑版□ 纸质版□( 套) |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
| 合同金额: | 累计已支付金额(不含本次): | ||||||||
| 供应商信息: | 名称: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采购方: | |||||||||
| 支付序次信息: 参考描述如:本次为第1节点支付/本次支付对应服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本合同一次性支付等 | |||||||||
| 本次申请支付金额: 合同条款规定: 合同中已明确金额的,则直接引用; | |||||||||
| 相关支持性文件: | |||||||||
| 最终出票方、收款方与供应商的账号一致性复核 | 80三者一致, 名称均为: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80三者不一致,合同特别约定条款已明确/因公司内部规划调整,由统一账号进行收款(附说明性文件)
| |||||||||
| 供应商(盖章): 签字: 日期: | |||||||||
使用备注详见红色字体部分,具体使用时删除备注。
合同变更申请单
| 变更提出部门: | 编号:(合同编号+00XX变更序列号) | ||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
| 申请变更内容: | 变更依据: | ||
| 对进度的影响: | |||
| 对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 | |||
| 支持文件清单: | |||
| 变更提出部门: | |||
|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 |||
| 监理工程师/委托管理单位(若有)意见: | 签字/日期: | ||
| 采购部门/需求单位业务部门审核(如需): | |||
| 签字/日期: | |||
| 需求单位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如需): | |||
| 签字/日期: | |||
| 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 |||||
| 受托方名称: | 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 |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研发周期: | 单位:元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 1 | 人员人工费用 | ||||
| 2 | 直接投入费用 | ||||
| 2.1 | 其中:材料、燃料和动力 | ||||
| 2.2 | 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
| 2.3 |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 ||||
| 2.4 |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
| 3 | 折旧费用 | ||||
| 4 | 无形资产摊销 | ||||
| 5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 6 | 其他相关费用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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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条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合同。
[2] “受限制对象”是指被制裁机构明确指定受经济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限制的个人、法人和组织,该等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综合清单(UN Consolidated List)、****办公室(OFAC)的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 List)、实体清单、欧盟关于自然人、团体和实体的综合清单(EU Consolidated list)等。
[3]“制裁机构”是指发布和/或执行制裁和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