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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嘉园小区项目申请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我局拟就新村嘉园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新村嘉园住宅小区位于**市经开区内,****、康庄路西,我局对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法进行公示,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听证会组织机构
******局
三、听证参加人条件
(一)报名条件:听证代表应为该项目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推选2-3名代表参加听证。
(二)报名时间:自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三)听证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听证人的姓名、地址,以及证明是利害关系人的相关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签名),听证代表选举材料;
3.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4.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
请将上述文件及《听证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或******局909办公室。
听证申请人在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并提交材料,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自然**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45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