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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公司35千伏西台线35#-59#段改造项目临时用地位于**镇、宣和镇,占地面积1.1239公顷(16.8585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上线路架设和施工便道。
2.****公司110千伏穆宣Ⅰ线15#-20#段改造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宣和镇,占地面积0.6367公顷(9.55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上线路架设和施工便道。
3.**至**公路(**境)**至**段工程第A5标段临****工业园区,占地面积4.7522公顷(71.28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梁板预制厂、****构件厂、原材料料仓、堆放桥梁梁板、施工材料、机械、小型器具等。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公司****公司和******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6年6月4日,****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分局、****草原局,宣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如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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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胡梓菲 联系电话:095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