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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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制造项目 | **市**区张村镇天目路联东U谷**科创智汇港18# | **** | 和盛环境****公司 | ****成立于2022年8月8日,主要进行渔具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渔具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等。****拟于**省**市**区张村镇天目路联东U谷**科创智汇港18#建设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制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787m2,建筑面积1574m2,主要设置卷杆车间、固化车间、磨杆车间、喷漆车间、组装车间等。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鱼竿及碳纤维制品20万支。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烫芯、固化、擦拭、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0.2mg/m3)要求,同时满足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磨杆产生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经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裁布机、压布机、脱芯机、水磨机、车槽机、平口机的运行,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磨杆产生沉渣、废边角料、废包装、废BOPP带等,废边角料、废包装、废BOPP带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桶(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烫芯树脂桶、环氧树脂胶桶、酒精桶、脱模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过滤棉、沾染油漆的废胶带、废酒精抹布、水帘柜废液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