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展现**区发展历程中的辉煌成就,有效抢救珍贵档案,丰富和优化馆藏,****档案馆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档案馆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征集**区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征集。
二、征集内容
1.记录不同时期**区各级党组织的发展史等相关的文献、报刊等资料;
2.**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的历史见证物。
3.在**区工作过的省、市级以上职务的领导人和本地籍在外地担任过省、市级以上职务的领导人的档案(包括照片、传记、讲话、文章、题词、笔记等)。
4.在**区长期工作或与**区关系密切的具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学者、专家、作家、科学家、艺术家、企业家、运动员、劳动模范、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军、老**军等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和档案资料,包括勋章、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奖章、嘉奖令、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印章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传单、电报、传记、著述、回忆录、研究成果、书画、题词、作品、证书、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信函、谱牒、照片、录音带等。
5.反映**区老百姓生活变化的且具有保存价值的账本、记事本、票证(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邮票、老照片、家谱等资料。
6.反映**区行政区区域物产**、自然风貌、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影片、照片、录音、录像及地名录等资料。
7.各个时期**区域有影响的各项重大活动、历史事件、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所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
8.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土特产品、工艺美术、民族民间工艺等资料。
9.历年公开的或编辑出版的各种报刊、杂志、专业志等。
10.具有价值的校史、家史、回忆录、人物传记等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对于无偿捐赠物品的个人和集体,经专家鉴定,凡符合馆藏标准的捐赠物品,签订捐赠协议,颁发收藏证书;捐赠物品一经陈列,在展品上永久署名;对于捐赠物品数量大、价值高的,根据捐赠意愿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二)寄存、复制
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可采取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并签订相关协议。经实物所有者同意,可将档****档案馆进行展示,使之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说明事项
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阿尔达克 许新燕
联系地点:**区通讯路甲38号
联系电话:099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