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转播台地上建筑物拆除后的拆除物、办公设备及机房设备公开处置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6-06-18 |
| 2026-06-25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原****转播台地上建筑物拆除后的拆除物、办公设备及机房设备公开处置项目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其他 | 本次转让标的拆除涉及房屋为砖混、砖木等结构,证载建筑总面积约为859.28平方米,拆除后的残值主要为废钢筋、不锈钢防盗门窗、铝合金窗等,具体详见标的清单附件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转让标的的办公设备及机房设备,具体数量详见标的清单附件仅供竞买人参考。转让具体以标的实物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拆除后的钢筋、不锈钢防盗窗、门、铝合金窗等残值以及办公设备、机房设备,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置,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于场地内地面以上所属资产及拆除,地面以下的附属设施不得破坏(推平至房屋±0.00米、拆除至一层地坪、道路恢复原路面,确保正常使用)。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数。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平****银行(户名:****;开户行:****分行营业部;账号:120********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平台——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规定处置。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 7.受让方应对拆除、清运及现场清理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8.施工相关要求: (1)受让方按转让方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完成办理拆除项目进场前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等备案审批工作。并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 (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 (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 (6)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7)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现场地面、周边进行开挖,除非征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标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10.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确认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确认实地勘察证明,报名完成即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如因自行前往勘察、看样产生对标的的误解从而导致的后果,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负。看样地点:****广场西侧;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鸿云:139****2333(公告信息披露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1.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竞买人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参与竞价即不得变更。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仙****社区环**路1420号建业大楼25层2502室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4MA2K754W8G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5.7038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拆除涉及房屋为砖混、砖木等结构,证载建筑总面积约为859.28平方米,拆除后的残值主要为废钢筋、不锈钢防盗门窗、铝合金窗等,具体详见标的清单附件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转让标的的办公设备及机房设备,具体数量详见标的清单附件仅供竞买人参考。转让具体以标的实物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拆除后的钢筋、不锈钢防盗窗、门、铝合金窗等残值以及办公设备、机房设备,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置,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于场地内地面以上所属资产及拆除,地面以下的附属设施不得破坏(推平至房屋±0.00米、拆除至一层地坪、道路恢复原路面,确保正常使用)。 2.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3.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割通知后(具体交割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 5.受让方须自行拆除、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须在10天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所有受让资产的拆除、清运及现场清理等工作,自逾期之日起按1000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若逾期5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 6.受让方如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关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设备处置如需相关资质要求,并且受让方具备相关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因委托有资质单位的进行处置。项目拆除、清运及现场清等工作中需使用的机械设备等均需受让方自备。 7.受让方在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拆除作业进场前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在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 8.受让方在设备拆除、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设备拆除、搬运、装卸完毕后,受让方须将标的物所在地清扫干净,不得残留垃圾,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9受让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装载、分类、运输等)均由受让自行承担。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稿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1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存放于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银行账户。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产权根据交易合同约定或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进行处置。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3.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转让方来函信息为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展示时间:公告信息披露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展示地点:****广场西侧,联系人姓名、电话:王鸿云、139****2333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非专场动态报价).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附件:标的清单(仅供参考).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6-****9998 | |
| 手机 |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鸿云 | 电话 | 139****2333 |
| 传真 | 邮箱 | ****@qq.com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