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温福高铁建设项目海滨段沙南村区块房屋建筑物拆除权及建筑废弃物残余回收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6-06-18 |
| 2026-07-02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2012、189****9896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温福高铁建设项目海滨段沙南村区块房屋建筑物拆除权及建筑废弃物残余回收 |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3.获取地点:**市鹿**仁信大厦4楼(联系人:吴先生189****9896)。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 5.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7月3日 14 时 30 分;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楼开标室3。 6.综合评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7月3日14时30分。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楼评标室3。 7.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参选方,则信息披重终结。 9.挂牌期满后,如征集一家(或一家以上)以上合格参选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10.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1.看样时间:公告披露期间,自行踏勘,由参议人联系评议人后自行前往踏勘,参议人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不充分的,不得以此为由在成交后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合同。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152****9494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海滨街道沙村路29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42999F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51.794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有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残值成交额缴纳:受让人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残值成交额足额****交易中心指定专用账户。****中心在核实款项全额到账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将该款项全额转付至评议人指定账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中心****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清运结束,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退回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3.标的物:本项目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设施(围墙、地坪、门窗、管线、护栏、简易搭建物等)的拆除施工、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分类清运、场地平整、现场保洁,以及所有拆除物残值的清点、回收、处置等全部工作。 4.其它费用:本项目采用“受让人拆除施工+残值自主处置、评议人收取固定参议报价”模式,受让人的参议报价为评议人应收固定包干总价。该报价已全额综合包含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降噪治理、人工、机械、运输、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管理人员、税费、履约风险、残值整理回收及处置、现场保洁、应急保障、安保费用(因综合措施引起的安保费用除外)等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利润。评议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拆除工程款、施工费、清运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仅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受让人参议报价对应费用。 5.标的物为现状交付,意向参议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充分了解和预见房屋结构、设施设备、使用历史及可能存在的自然损耗或潜在瑕疵。评议人不对标的物的适用性、完整性或是否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承担保证责任。意向参议人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出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参议人承诺独立承担,评议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该标的图纸缺失,营业执照、消防证等证照需要受让方自行对接相关部门办理,出让方予以协助。如因此情况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公开招选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8.评标结束后,评议人****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评议人将向受让方发出转让结果通知书,并在收到转让结果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与评议人签订合同。 9.其他有关事项的未尽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10.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 2.参议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且未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方可参加本次招选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应查询截图作为依据)。 3.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清运结束,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退回履约保证金。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公告披露期间,自行踏勘,由参议人联系评议人后自行前往踏勘,参议人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不充分的,不得以此为由在成交后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合同。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152****9494 | ||
| 交易方式 | 其他竞价 | ||
| 其他交易方式说明 | 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吴先生 | 电话 | 0577-****2012、189****9896 |
| 传真 | 邮箱 | ****@qq.com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得恒****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仁信大厦4楼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固定电话 | -- | |
| 手机 | 189****9896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谢晓东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