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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社区微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 | ||
| 标段名称 | ****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改造范围为荔****社区,包括万兴苑以及北至芳村大道、南至滘口新村,西至广佛路口、**滘口地铁站范围。总用地面积11.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等楼道修缮、楼栋“三线”、楼栋消防设施、楼栋排水设施等基础类改造24项,小区公共空间、小区入口等完善类改造16项,海绵城市建设、急救设施等提升类改造2项;具体以项目合同及相关资料要求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和设计咨询等相关服务,并完成概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等。 2.2.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阶段的设计和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注:对于非主体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中标人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 2.2.3 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报批、竣工验收的配合工作:协助业主提供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所需的设计文件。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获得认可。 (5)中标人须根据最终的可研批复文件进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 (6)提供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如有),并负责提供纸质盖章设计文件。 (7)项目前期摸查。 2.2.4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业主提供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设计文件。 (4)在项目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各项批准、验收等工作。 (5)配合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有)。 2.2.5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与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 注:上述内容具体详见《****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任务书》、《****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2.9305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证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事务所资质证书。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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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17 2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3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3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3 09: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芳信路17****办事处五楼525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38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进港大道10号1706-1707-1708-1709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巧健 | 联系电话 | 020-****913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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