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情况
****拟对持有的新****公司、新****公司共计2户债权资产发布处置公告。
截至2026年5月31日,新****公司债权本金49,113,759.80元,利息合计120,193,543.43元,本息合计169,307,303.23元;新****公司债权本金2,934,772.70元,利息合计10,619,300.00元,本息合计13,554,072.70元(一般****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一般债务利息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 单位:元
| 序号 |
债权人 |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 1 |
**** |
新****公司 |
人民币 |
49,113,759.80 |
120,193,543.43 |
| 2 |
**** |
新****公司 |
人民币 |
2,934,772.70 |
10,619,300.00 |
| 合计: |
52,048,532.50 |
130,812,843.43 |
二、债务企业情况
1、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日,注册资金1060万元(实缴出资),公司办公地:**市**区**中路2101号1号楼1单元302室,公司厂址:**市**区柏杨河路1483号,股东为蒋召清、李辉,蒋召清持股比例为77.3585%,李辉持股比例为22.6415%。登记法定代表人蒋召清。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槽钢、角钢等钢质材料。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2、新****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8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缴资金1000万元),公司住址:**市**区铁银街88号。股东为张晓燕,持股比例100%。登记法定代表人张晓燕。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公司主营钢铁材料、化工材料、五金等销售。****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三、担保情况
1、新****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
(1)新****公司持有的在**区柏杨河路厂内机械设备、钢坯、钢槽(11540吨);
(2)**县金福****公司持有的位于**县**路以西、内环北路以南、胜利路以北、喀普斯浪**一路金福园**商郡8****商铺18,329.95平方米及对应土地使用权21,772.20平方米。
保证人为李辉、李萍、蒋召清、黄晨岑、康莉颖。
2、新****公司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保证人为蒋召清、李萍、赵刚、李国云。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 、0991-****135
通讯地址:**市人民路280****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