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市场化竞价交易预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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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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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集团)****公司委托****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com/进行物流服务市场化竞价,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集团)****公司

(二)竞价线路(拦标价竞价)

说明:1.上述竞价线路月度计划总量共10万吨。该项目发站为兰局管内指定发站(包含但不限于**站、桥湾站等),到站仅限兰局管内指定到站(包含但不限于大坝站等),月度计划总量共10万吨,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2.服务单****公司的业务开展要求,将约定数量的自备KM70型煤炭漏斗车按时调配至**局指定发站(包含但不限于**站、桥湾站等),办理相关铁路运输手续并支付空车相关费用;空车到达指定发站后,****公司自行提报铁路请车及发运相关手续并支付重车相关费用;重车到达指定到站(包含但不限于大坝站等)并卸货完毕后,由服务单位负责办理空车返回相关手续并承担返程费用。
3.启动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个工****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并按实际业务执行时****公司指定铁路站点组织空车。
4.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做好自备KM70型煤炭漏斗车整合工作,提供的自备车辆需状态良好、整备合规,****集团公司所辖铁路营业线路运输要求,****公司运输需求。
5.参与要求:报名单位须结合自身资质条件,自行研判是否符合本次交易资质要求、自备KM70型煤炭漏斗车高效调运能力。承运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投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效、突发及复杂情况处置能力等。凡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充分知悉全部物流服务要求,并确认自身满足承运资质条件。
6.费用说明:本次竞价交易拦标价****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空车发运手续费、空车运行杂费、空车返空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公司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参与方式
****交易中心官网 https://www.****.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此次线路阳光竞价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
三、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电商平台(网址:https://www.****.com)
2.交易模式:物流服务市场化竞价交易
3.交易时间及服务线路:
2026年6月18日18:00-18:10(兰局管内指定发站-兰局管内指定到站)
4.交易报名:
为确保参与报名单位具备报名资质,请参与企业于2026年6月18日13点前,将企业营业执照、自备KM70型煤炭漏斗车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基础审核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发至邮箱号:****@163.com。
5.结算数量:双方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车号明细/车号段清****公司指定发站实际铁路大票的计费重量结算物流服务费;未纳入车号明细/车号段清单范围、未在指定发站进行发运的或未实际启动发运的自备车辆,不进行服务费结算。
6.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则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竞价保证****公司****中心开设的交易账户。
7.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即时发布物流服务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请各****交易中心电商平台查阅《物流服务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
四、其他竞价要求
中标原则:本次竞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所有报价相同单位全部中标,****公司与上述单位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共同执行。
保证金退回原则:中标单位需完成合同****公司确认后,竞价保证金原路退还;未竞价成功的保证金即时原路退回。
五、流拍与弃标处理
1.流拍:若该线路无服务单位参与竞价或中标单位弃标且排名靠后单位均无法按照中标价进行承运则视为线路流拍,流拍后将根据终端接收情况确认是否进行拦标价调整后二次竞价;
2.弃标:一是自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合同》或在发运启动前出具弃标声明的;二是发运启动后但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约且明确出具解除合同声明、弃标声明后,视为弃标。出现以上弃标情况后,****公司将与第二名报价单位按照第二名的报价标准签订《物流服务合同》,若第二名仍不响应则依次按照排名询问其他参与竞价单位,依次按照排名报价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后启动发运。
六、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主体:中****公司和承运单位签订自备KM70型煤炭漏斗车物流服务合同。
2.合同签订日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合同签订须知:若出现提前终止配送或延期配送情况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终止或延期。
七、结算方式
服务费按月度结算。双方核对确认相关结算单据无误后,中标单位需在七日内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将在收到发票之日起十日内(含当日)支付相关费用。
八、特别说明
(一)有损害委托单位利益情形的主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二)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与以下单位发生过诉讼(包括正在进行的诉讼及已结案的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1、委托单位;
2、委托****公司、****公司、****公司;
3、委托单位的股东、集团公司;
4、委托单位股东****公司。
(三)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经查实存在报名竞价阶段隐瞒相关情形,或履约过程中新发生违规情形的,委托单位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须承担由此给委托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与****无关,****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请各参与单位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九、联系方式
1.****中心
联系人:黄 鑫 电话:186****0001
2.****集团)****公司
联系人:刘 磊 电话:189****4444
杨文玉 电话:133****0324
****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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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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