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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15:05: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现将****纸制品制造项目(年产复合工业纸板 3 万t/a、工业纸板制品 1 万t/a)二期项目(印刷工段,年产复合工业纸板 2 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9日。
验收报告:****二期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二期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期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