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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3MAE6X28E9Y | 建设单位法人:李素芳 |
| 许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井岸镇**村牛塘(厂房一)第三层301室 |
| ****抛光轮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井岸镇**村牛塘(厂房一)第三层301室 |
| 经度:113.288430 纬度: 22.1839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8 |
| 珠环建表〔2025〕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3MAE6X28E9Y001X |
| 2025-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3MAE6X28E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同创伟业(**)****公司 |
| 914********3985726 | 验收监测单位:同创伟业(**)****公司 |
| 914********3985726 | 竣工时间:2025-07-20 |
| 2025-09-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9 |
| 2026-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19KT2m6 |
| 本项目设计年产10万片弹性抛光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年产10万片弹性抛光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1476 m2,建筑面积1476 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设计年产10万片弹性抛光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476 m2,建筑面积1476 m2,本项目整体验收,实际已投资2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设计年产10万片弹性抛光轮,本项目实际年产10万片弹性抛光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料→热熔拉丝→切断→混合→压制成型→干燥→机加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热熔拉丝→切断→混合→压制成型→干燥→机加工→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熔融和干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 特别排放限值。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至鸡啼门水道。 (二)废气:熔融和干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5米的排气管高空排放。 本项目FQ-253009A废气处理后排放口中酚类化合物、甲苯、环氧氯丙烷、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等。 生活垃圾主要为本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办公过程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 废机油及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仓库,委托****进行回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1002吨1年(其中有组织0.0167吨1年,无组织0.0835吨1年)以内,执行倍量削减替代方案。 (二)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一)经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表明,本项目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批复(珠环建表[2025]63号)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完成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6年01月30****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440403-2026-0016-L。 (三)建设单位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2025年08月08日申请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0403MAE6X28E9Y001X。 (四)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0 | 90 | 0 | 0 | 90 | 90 | |
| 0 | 0.0036 | 45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733.32 | 1200 | 0 | 0 | 733.32 | 733.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7 | 0.1002 | 0 | 0 | 0.037 | 0.037 | / |
| 1 | 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至鸡啼门水道。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熔融和干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 特别排放限值。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表征)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 | 熔融和干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5米的排气管高空排放。 | 本项目FQ-253009A废气处理后排放口中酚类化合物、甲苯、环氧氯丙烷、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等。 生活垃圾主要为本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办公过程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 废机油及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仓库,委托****进行回收处理。 |
| 1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完成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6年01月30****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440403-2026-0016-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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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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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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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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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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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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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