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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日常传承工作开展情况、传习义务落实及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通过综合考核评议、组织考核评估等程序进行评估,现将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公示如下(附件)。公示期7天(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受理单位:****
地址:****非遗办
邮政编码:017400
受理电话:15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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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