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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区淄**上支流综合治理总承包EPC项目市政部分防护及排水工程专业分包A、B包件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对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原文:附录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修改后:****公司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附录资格审查条件5现场负责人资格要求,原文:有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项目防护工程施工负责人,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修改后:有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项目防护工程施工负责人,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招标人:******区淄**上支流综合治理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026年6月17日
| 1 | 招标文件补遗通知.pdf | 771.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