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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取得**市**县三田源仓储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号:520********10001-SX-00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该项目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1日到我局办理第一次延期手续。现该次延期已逾三个月期限,建设单位暂无申请二次延期意向,且在公示期(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内和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未提出异议,故已于2026年6月17日注销该项目施工许可证,特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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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