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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机制炭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制炭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社区****砖厂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4600m2,**1条机制炭生产线;,购置安装制棒机6台,炭化窑23座等木炭生产辅助设备,年生产1500t环保机制炭。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联系人:梁总
联系电话:177****62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