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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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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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岠**苑、东润锦园、岠江花苑、滨盛华庭、瑶溪八组团等153宗住宅用房整体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55.5209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共计20474.1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7-02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岠**苑、东润锦园、岠江花苑、滨盛华庭、瑶溪八组团等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3877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公司、**市公共****公司、******公司,产权证号详见清单。已委托****管理出租。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交付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5.5209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155.5209万元。前三个租赁年度租金维持成交价不变,自第四、第七、第十租赁年度起,每次在上一年度应收租金基础上递增2%。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第一至三年度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第四年度起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半年度首月10日前支付该半年度租金,先付后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住宅(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至佰位),与首期租金一并付清;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结清全部租金及各项费用、腾空房屋、返还资产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欠付租金、违约金或造成资产损坏的(经第三方评估),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在10日内补足。 2、为支持承租方装修投入及业态培育,给予总计15个月的装修期加培育 期,按年度分期执行:第一年度装修期6个月,于首个租赁年度内分两期执行,每期3个月,于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予以免收;第二至第十年度每年度各享受1个月培育期,于该年度最后一次租金结算时予以免收。承租方未满5年提前解约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取消全部培育期免租优惠,按实际租期比例补回已享受的免租期租金,并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支付违约金。承租方已满5年提前解约的:已享受的免租期租金不予追回,并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支付违约金。 3、承租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外立面及房屋用途;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空间等非居住功能区域改造或出租供人员居住。承租方装修涉及消防改造的,应依法向消防部门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装修添附物按以下方式处理,可移动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拆除;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费用。出租方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施工的,有权要求立即整改。 4、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参加 “浙交汇”网络竞价会,价高者得;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5、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可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等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年租金底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因本次租赁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等法定税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申报承担。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协助协调,但不承担承租方与第三方之间(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的纠纷处理责任;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出租方按合同约定向承租方交付资产,双方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资产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整体转租视为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8、****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期内,如有房源用于安置,则该房源对应的租赁权变更至安置户,承租方应无条件做好租赁权变更工作,签署相关协议合同,以保障合同延续性和相应合法权益。 9、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0、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5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须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和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1.1042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6月18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2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2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报价资格,如最终报价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6月18日上午9时至2026年7月2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6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6日11: 00)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蔡女士 |
电话 |
0577-****387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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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